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经常关注郑州市房管局网站,或者等房管局的通知。估计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轮候才能到你。
56万二手房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br/>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br/>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br/>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br/>满意请采纳<br/>谢谢
主要看发企业否《商品房预售(销售)许证》<br/>发商没该证则要;需要发企业沟通毕竟初买候偶已经说没达贷款条件发企业销售员承诺办现结办自发企业问题<br/>发企业涉嫌虚假宣传像2 1房处理应该结
不可以,因为是你父亲生前就写了你哥哥的名字,而且身后也没有立遗嘱。只能看你哥哥的态度来协商。法律上是不保护的<br/>还要看你哥哥的态度,毕竟是兄弟,也未必会靠你那么苦。<br/>这不是你爸爸的问题,他或许也没想到你哥哥会这么对你,老人已经去世了,死者为大。你和你哥哥也要坐下好好谈一下怎么解决。
不承认。<br/>这样做是违规的。<br/>是的,因为各家的家庭情况相对的申请资格和享受面积都不一样,所以只有轮候摇号到你才是你的。<br/>不能,因为你说的那种方式等于是插队,即使是有路子瞒过上面,将来出现问题也不会受法律保护的。
可以,不过申请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要减去原有房面积后,才可以以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如:申请120平方-原有56平方=64平方,就是说你能以经济适用房价购买64平方,剩下的56平方要以开发商定的原价购买。
如果你们还没有结婚,房子归她,那么她应该还给你所有你已经为房子支付的所以款项,并且余下的未还贷款由她个人偿还。<br/>如果你们已经结婚后离婚,那么房子应该二人共有,进行财产分割,债权与债务都进行分割,例如房子作价评估,所卖款项二人进行分割同时余下的未还贷款由二人共同承担。如果离婚后房子归她,那么她应该补偿你现在房子实际价值的一半减去未偿还贷款的一半金额。否则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立案,然后由民事庭开庭审理。
按规定是不能再重复享受了,但多数情况可以悄悄的搞,可以先把一方房子弄到手,再找机会卖了,另一方再去申请,再买,不过要找找人,通通路子,实际上国内办事只要路子通了,什么事办不了?规定有P用。没有关系,你即使处处符合规定,人家也不给你办成。
买房,要用车的话打车或者叫黑车。换我就这样。我家也一直 想先买房在买车,有了 孩子之后也是趁车。不过最近老公厂里入股的钱买个二手的80平方搓搓有余。所以现在什么都不指望了,老公让我过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日子了。说等债还了,厂里稳定了就能买房了。
现在的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ycg银行和建委共同核查。你以前虽然是全款买的,但是只要房子在你的名下,再买房,都是二套房。而且,认定的范围是以家庭为单位。用你的爱人名义买,也是二套房。 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说你第一套房和现在要买的房子不在同一城市很有可能不被认定为二套。
男人的尊严不是你想得那样简单,基本上男人都好面子,如果取个老婆都还要哥帮忙,可以想象,他在他哥哥面前,老婆面前,亲人面前是不敢直着腰做人的,因为会自卑,觉得自己没能力(最少觉得没哥有能力)当然不好过了.在亲朋友面前连硬话都不敢说,牛都不敢吹.要是我我是不会要的.另外,如果是要先有房和车才要嫁给我的女人,我是不会要的,(不是我买不起)因为这样的女人太追求物质,日子过得也不爽.岂容易出轨....如果我说错了请见谅
肯定买房重要啊,买房怎么都升值的,买车,新车落地就打折了,买车能全款肯定全款啦!
几千啊 我才不到两千呢 昨天刚听说我的同学现在当狱警 一个月一万多 当时我就觉得人比人真是没法比 心情很暗淡 不过还是想开了 自己活自己的吧 看开店 哥们 可以买个二手车先
我很理解你,我也很理解你对象,我想将来我也会也面临这个问题,我是男的,如果他爱你,你就跟他诚恳的谈一次,让他做决定!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一方付出就行的,你要是这样就妥协了,以后你就等着老婆婆家压你吧!还有,我不知道你们的文化教育程度怎么样?你们两家的家庭背景差多少!<br/>不是吧!最担心的就是这事,教育程度不同不好沟通啊~!我还是建议你和他单独谈谈,你可以这么说:“老公,我今天是想跟你谈谈结婚的事,我全心全意喜欢你,爱你,愿与你共度一生,我也相信你会很好的照顾我一生,我们都是父母的宝,父母把我们养大、再到我们结婚生子很不容易,谁的父母不想让自己的子女找一个好的对象?你父母如此,我父母也如此,但老人考虑问题要远,要比我们深,毕竟结婚是我们两个人的事,结婚的筹备(房子、装潢等你们涉及到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我知道婆婆也很喜欢我,我以后也很很孝顺她,你放心,对于刚才提到那些问题,我的父母也都考虑过了,他们只是想让你们家象征性的付出些,要不咱结婚以后也会有人笑话我们是不是?再说我父母你也是知道干什么的,他们也不想咱结婚后有人说你是倒插门吧?到时候他们就能理直气壮的说我女婿买房了,而且我家又不是不出,老人都愿意看到对方拿出诚意,都愿意我们共结连理、白头偕老对不?婆婆也是这么想的吧!你放心你老婆永远是你的,我们婚后好好工作,努力挣钱,这点钱早晚挣回来,我父母也能在你的事业上帮助你,咱千万别还没结婚就考虑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事,多晦气呀!我们一心想结婚,我们都回去劝劝父母,你作为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以后我们母(女)可都托付给你了,你得给老婆一个温暖的家不是?你说好吗?老公!<br/>你看这么说行不行,然后根据你自身情况,自己改!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租赁期内享有优先权。但是:〔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规定 租赁期间届满 , 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 ,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就是说如果租赁人对承租人使用房屋没有异议,那就还在租赁期内,还有优先权。 口头告知不好确认。未收房租的理由也不好确认。
还得到开发商那,查找当时的存底,或者到房产部门查备案的材料,据此,补签一个就行了
两年内的二手房买卖要交营业税,这道“金牌令箭”在市场的作用下正 在发挥威力。6月房产新政实施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 增值税等成了房屋买卖双方绕不过的坎儿。当交易的利润被越来越打薄 时,出于本能,各种避税高招也随着新政的出台悄然诞生了。 为吸引客户 中介玩起避税游戏 沉重的税赋使很多卖房人和买房人望而却步,多家中介公司均表示,6 月份的经营情况还不及三四月时的一半。一家中介公司甚至表示:“我 们这已经10天没来一个买主了。” 一位房产经纪人诉苦:“现在生意实在不好做。把卖房人的税赋加到房 价里,房价太高买方不愿买;而让卖房人负担这笔税,卖方无利可图又 不愿卖。”面对这样的两难境地,房产中介们开始打起了“合理避税” 的主意。记者以一位卖房人的身份暗访了几家房产中介公司,发现他们 避税的高招还真不少。 对于各式各样的避税手段,房产专家提醒交易双方特别是买房者,要慎 之又慎,谨防法律风险。 手段一 以公证避税 “可以先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 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 证费,就可避免缴纳房产交易价格5%的营业税和相关城市建设税及教 育附加费。”近日,市民林小姐看上了一套两年内二手房,卖主理所当 然地这样对她说。 买房先帮交营业税,而中介商却称完全可以不用交税,先将买卖合同公 证后,等挨过两年再正式过户,营业税就省了。据了解,目前这种避税 方法是运用最广的。 风险:公证效力受质疑。房产中介专家表示,这种方法表面上看是合理 避税,通过公证似乎也有了法律保护,但由于要等两年后再正式过户, 其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极大。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 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两年内 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可能吃大亏。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者转售, 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 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 力也将受到质疑。 手段二 以租待售避税 “你的房子虽然是2001年买的,但缴税是按照房产证的时间计算,所以 你的房产证办下来也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房不是很着急 的话,可以先租出去,以租待售,这样等到房产证2年期满就不用缴营 业税了。” 由于次新二手房卖主对营业税的转嫁,一些买主则向中介表示,并不想 承担这笔费用。对此,一些中介机构出了点子,买方可以先以租客的身 份入住,并按期付房租,等两年期限一过,买卖双方再行房产过户,买 方将扣除房租后的余房款付给房主,也避了税。 风险提醒:房价变化一方吃亏。目前以租待售是2年期内售房者最普遍 采用的避税方式,虽然这可以充分利用售房者的房屋资源,避免空置损 失,但一旦房价在租期大涨,房主因此毁约不再出售房屋,租了几个月 的买主的利益将受到损失,反之亦然。房产专家表示,这种形式与第一 种手段一样,买卖关系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即使两者在此期间没有出现 任何问题,卖房者也可能出于届时不能提价的考虑使买卖流产。 手段三 买房人存留房产证避税 这种手法大致方法与第一种类似,即通过买卖双方公证买卖合同,并约 定两年期满后再行过户后,买方为防止卖主两年期间出现不诚信问题, 双方约定在买方付与卖方一定金额的房款后,将房产证留于买房人或第 三方公证人保存。 风险:这种方法虽然看似解决了第一种手段所不能解决的房产证问题, 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纠纷出现后的不诚信情况,但由于没有正式过户 ,卖方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房产证遗失的补发,且一个月内就可办 好。届时,买主就算有房产证也难以站住脚。 手段四 把交易价格“做低” “虽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在逃不掉,但我们可以把合同上的交易价 格做低一些,这样缴税的税基就小,纳税额也会减少。当然,价格也不 能太低,否则地税局会找麻烦,一般是稍高于建委公布的各类级别土地 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比如你的房子按照规定平均交易价格应该是 4000元/平方米,买卖合同上就可以定价4100元/平方米,而实际上你 可以卖到5000元/平方米。” 风险:对买房人再次交易不利。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属于虚假交易,虽然 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中占点小便宜,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 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 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 税时也会相应多缴。 手段五 找物业改底单 “你可以找物业公司的人,直接把卖房合同的底单改掉,在房产证上直 接写买主的名字,这样就可以不用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了。” 风险:合同效力将失去。改了底单就等于改了原来的购房合同,重新签 了一个新合同。原来合同的有效性将失去,而新合同也成了瑕疵合同, 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都将面临权益无法保证的问题。 手段六 以赠与避税 有的两年内二手房买卖双方认为,既然买卖需要交纳营业税,那么双方 就以赠与的方式避税,双方只要公证了赠与关系,房产也过了户,还不 用交营业税,岂不是皆大欢喜。对此,中介专家则表示,其实赠与并不 能免交营业税,为了彻底避免炒房行为,赠与的两年内二手房一样需交 5.5%的营业税,该交的还是得交。 营业税难以转嫁的成本 本想趁房产新政二手房降价时捡便宜的林女士最近犯了难,在一连看了 好几套房源后,不仅没见着降价的次新房,卖主还告诉她,要买房先要 帮其交营业税。这笔本来应该由卖家来承担的营业税,在交易中变相地 转嫁到买方,从而变相提升次新二手房价,而这绝不是个例。 房产新政正式实施后,我市二手房交易逐渐进入了僵持期。由于已经过 了“六一”大限,许多两年内次新房卖主也不急于出售,除部分已由卖 转租的房源外,一些继续售卖的房主开始打电话给中介,要向买主明确 告知营业税由买方付,不然房屋宁可不售。 据介绍,由于这部分房主转嫁营业税,这些两年内次新房的价格已开始 提升,一套原价20万元的房屋在转嫁了营业税后涨了1万元,大部分房 屋在算上营业税后价格则提升了1万至2万元不等。据中介们介绍,八成 以上的两年内次新房在最近提了价,有的房主即使不是全额将营业税转 嫁给买主提房价,也要求按比例分摊。 可买家也不像以往那样爽气了。一来房价本来就挺高的,额外的成本自 然不爽气;二来现在的市场行情下,没有了追涨的急迫心理,多了几分 观望的犹豫,更加心不甘情不愿。于是,这笔新增加的成本该转嫁给谁 ,成了交易中的一大难题。 无良中介钻空操作无房产证住宅二手交易,专业人士称风险极大,劝喻 市民勿试
我想应该是这样: 将这份房产当时双方共同购买的出资情况,和现在双方认同这份房产各占50%的意愿,写出书面的申请报告,连同房产证和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如果有必要应该将为什么房产证上当时只能是一个人名字的原因也附上)。具体的细节可以先咨询你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机关会有一整套正规的办理程序。
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同转让.写明付款金额等要件。 最重要的是要去过户。过完户就没什么可扯皮的了。
房产的权属只能是以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过户)为准,协议虽然有效力但是并不具备最高约束力,而且房价是上涨的,万一有一天兄妹反目该当如何?而且这个协议中并没有对于违约的处罚,这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一个“声明”罢了。还不具备协议的作用,协议应该将权利义务约定并对违约的处罚作出规定
样板我没有,帮你找合同法中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八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九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规定.
如果房子的价格合适,开发商的作法已经获得政府批准,就没有问题,因为即将实行的物业税就是按照年度缴纳,本来一次性缴纳70年的土地出让金就有问题,等于政府寅吃卯粮,把后届政府的收入提前支取了。实际上土地出让金如果每年缴纳没有多少钱的,就是到期补交也没有多少钱,70年一次性缴纳每平方米才几百元,有的地区几十元。 只要正式的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是10年就合法。
各个城市和所处的地段不同,土地的等级也不一样,因此没有统一的金额,不过大约就是每平方米几元到几十元,没有多少钱,一般为地价的25%。
这种情况很普遍,只要开发商尽快解除抵押就可以,开发商应该明确一个期限,否则就涉嫌欺诈了。因为合同必须要登记备案才生效,抵押的房子无法登记,所以开发商也要解除抵押。如果开发商迟迟不解除抵押,你可以到当地的建委投诉。 不过契税你交的太早了,应该在交房以后才缴纳,就是办理产权时。
1、只要你已经在房管局登记备案,那么第三者的抵押绝对无效,因为无法再次登记备案,而没有登记备案的抵押无效,打官司绝对会输; 2、你不用去找,只要登记备案,房子就是你的,任何人也不可能拿走了,很可能银行的抵押没有登记备案,那就是无效的。
没有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购买,除非开发商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但是改底单是违规的,开发商未必肯配合,而且处于贷款状态的房产几乎是不可能改底单的
我刚才看了下你的图片.觉得上面没什么问题.你签的确实是定金合同.而且你上面没有写明房屋的使用年限,所以不算违约.如果你在上面写明了使用权年限的,而你在签合同时又发现该使用权年限和合同上不同,则不算违约.你也就可以拿回定金. 所以你的确实是定金,不是预付款,也不是意向金.所以不可以退.
你得有委托你女儿的委托书,你女儿只有取得你的委托书后,才有代表你签定合同的权力。 如果对方承认这个合同,你也承认你女儿的签字,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如果你没有承认,并且没有委托,那么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你的合同如果没有网上或者亲自办理登记备案就没有生效,因此也无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就是二手房也要登记备案才生效,建议自己研读合同的有关条款。
备完案是不能再更名了,你好只能等产权证下来以后再做过户,不过那会就要交交易税了。没什么好的办法。也没用什么赠与公证办,不保险。
没有房本是做不了贷款的.不管是按揭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必须有房产证以后才能办理. 你要买他的房子不一定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北京的规定,公积金首付是30%. 卖方是想提前还清贷款,你可以办理转按揭贷款,不必多交首付款.但转按揭贷款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做的
因为是委托原因,所以你的起诉只能针对中介公司起诉,你们签订委托时有协议,应该标明你委托其在多长时间内将房屋出租。。。 中介公司应该收定金时有协议,应该标明违约责任。 你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实行代位求偿权,对买方进行诉讼,或者你去起诉中介,让中介补偿费用。。。 只代表个人意见。。。
香港与上海在房价上的最大可比性: 香港更加趋于国际化,在房地产投资上受到外来资本冲击更多一些,房价的浮动将会比上海更加频繁;此外,房价预测如果以10年为周期的话,很难有说服力,10年内发生的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就是最难以预测的。而且对于房地产的预测尤其价格预测是很不负责的。
1、你在露井搭建阳光房是不对的,物业管理企业叫来执法部门处理是可以的,但是用掐电的方式给你施压是不妥的,也是违法的。 公摊面积再大也所有共用部位,只有套内面积是你独立使用的空间。 2、售楼时露台是一大卖点,如果露台是共用的,承诺给你一家应该属于欺骗。 3、物业管理企业无权单方面改变公约和房屋面积分摊标准,你要使用整个露台,必须经过其他业主同意。
市中心附近的房价如果是太和广场附近房子都为二手房,房价在4200左右,房子比较老。但是出入交通较方便。如果要文化氛围高点的,学府路附近,也就是镇江展览馆附近房子,为3800左右。如果新开楼盘小区,一般在4000-4300左右。如果要到镇江一中附近的为学区房,那价格普遍上调200左右!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流传着一些错误的认识或是数据,其实只要仔细想想,就能发现是明显错误的: 一、近几年房价持续上涨,不少买房较早的人,身价随之上涨,自然喜气洋洋。这是典型的投资心态。社会上有一套房的家庭占了大多数,一般家庭不大可能在房价涨幅巨大后抛售后获利,因中国人“安居乐业”的观念根深蒂固,为赚钱而卖出房子再租房的做法是要有先进的投资观念的。所以不管自己的房子涨了多少,只要不卖,就不能实现这种收益。也就是所说的纸上富贵。就如同炒股票,虽连续好几个涨停板,可是如没有卖出,又回落到原来价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房价虽然涨了不少,可是对于大多只有一套房的家庭来讲,没有什么意义。 二、中国住房贷款是浮动利率,当利率变动时,从第二年初开始,实行新利率。人们买房时,一看一个月还款不过一两千元,小意思,完全可以承受。但现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仅2.52%(在2004年甚至低于物价涨幅3%),但1979年来算术平均是6.58%,贷款利率6%左右,按现在的利差来算,贷款利率就是10%左右。美国几十年来平均房贷利率为8-9%。如以后利率提高到正常水平,还款压力会非常沉重。如贷款利率是6.12,贷40万、20年,利息为48.96万,如果利率升至7%、8%、9%,则利息分别是56、64、72万,涨幅分别为14.38%、30.72%和47.06%。所以买房人应谨慎考虑利率风险,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三、当一套房子价格上涨后,并不是所有上涨的部分都能成为收益。据测算,如果购入新房不满规定的1年就转让,考虑其交易费用,营业税、卖出时中介费、贷款利息及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再假设该房产年租金收益率为4%,则投资房产价格年涨幅需要在8%左右才有可能获利。考虑到个人所得税问题,收益更少。 四、中国虽人多地少,房价未必一直上涨。中国平均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32人,日本、韩国、印度、越南、德国的这个数据分别为336、478、338、238、230。即使沿海的13省、市、自治区的平均人口密度也不过每平方公里407人,与上述几个国家相比并没有本质差别,如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我国东部地区的人口密度低于日本、韩国和印度,如日本山地、丘陵占3/4,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日本的人口密度超过了1300人每平方公里。另如考虑我国城市人口大多居住在多层和高层建筑里,而德国和英国人口大多居住在低层或独栋住宅里,我国人均居住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要远小于德国和英国。所以虽中国人多,但地并不少,人多不是房价肯定上涨的理由。 五、房价并非只涨不跌。也许从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比如100年,不考虑通货膨胀,房价确实只涨不跌。可是长期看涨,并不等于只涨不跌。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东西是只涨不跌的,不管有多少看起来充分的理由。日本是个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而且三分之二是山地,所以当年举国上下都认为房价没有理由不张。结果最高峰时,东京及周围三个地区的理论地价超过美国整个国家的地价与在纽约上市的所有公司的净资产值之和。结果日本从1990年起房价连跌14年,跌到上世纪70年代的水平,拖累了整个日本经济。房价应该适度缓慢上涨,如超过平均上涨速度,则必有回落的压力。而且房屋价格涨其实本质上讲是土地在升值,就房屋建筑本身来讲是不断贬值的(会计上要提折旧),因建筑水平越来越落后,也越来越陈旧。而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永远不属于个人。 六、房子买入后并非就能一劳永逸。根据中国法律,业主对房屋建筑拥有所有权,但是对于住房的土地,并无所有权,最多只有70年的使用权,而且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之日起算,如房子盖了3年,业主就只有67年的土地使用权了,如果又空置了2年,就只有65年了。至于是重新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费还是以后就可以免费使用,或是由国家收回使用权,这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所以买房人在买房时,不光要看房屋的地段、交通等,还要看土地所有权期限。 七、据说2005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22%的居民准备在未来3个月买房,较上季度增0.8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0.6个百分点。按照这种说法,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始终有20%以上的人要在三个月内买房,那么就是有80%的人准备在一年内买房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要么是调查方法有问题,要么就是大量准备在三月内买房的人,其实根本没有买房。另看到一个调查说是90%的人认为房价仍要涨。想起韦小宝和侍卫杀了几个太监后,有人大喊:“有刺客!”,又有人说:“杀了几个太监!”大家忍不住就哈哈大笑。如康熙问这些人,100%会说是刺客杀的。总之对于这些调查不能轻信。 八、上海并非国际化大都市。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仅有纽约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在亚洲有些名气,在世界上没有多少人知道。上海曾与韩国的丽水争办2010年世博会,丽水既然申办世博会,当然不是一个差劲的城市,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丽水这个城市?韩国大邱的地铁不知何时建成,但1995年地铁发生纵火事故,可见1995年之前就建成了。可是中国有多少人知道大邱这个地方呢?而上海地铁95年4月才试运营。全球生活质量排名,上海仅名列102位,世界上有多少人能说出前50名的城市?更不用说100名后的上海了。可见,那种说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所以房价应与东京等地看齐的说法不过是别有用心,愿者上钩的谎言罢了。(详见本人博客中的《上海根本不是什么国际化大都市》)。 九、房价下跌经济冲击太大,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跌。其实,中国从建国以来,经济经历过不少的大风大浪,从三年自然灾害到国有企业普遍亏损、亚洲金融危机,甚至是朝鲜战争,都没有对国家造成根本性打击。相反,中国的经济越来越好。房价下跌只不过让炒房客血本无归,让经济发展适当地放慢脚步,对银行影响也不会太大(买房人一般交了30%的首付,只要房价下跌不超过30%,银行贷款基本可收回)。而且房价泡沫早破比晚破造成的影响小。 十、国际铁矿石2005年涨价71.5%,2006年又涨19%,但钢材未必涨价,房价更未必上涨。据中国房产协会会长杨慎测算,建筑材料成本仅占房价的20%,钢材不是房屋的唯一建筑材料,这样钢材占房价的比例就更低了。砖混结构的房屋用钢量每平方用钢仅为10至30公斤。所以钢材涨价对房价上涨影响甚微。同时,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好几年了,这也使得企业盲目大量投资,仅2005年已经建成的钢铁项目的产能就将高达4.1亿吨,而2004年中国生铁产量仅2.5亿吨,中期来看,钢材价格会不涨反跌。钢价涨不是房价涨的理由。 十一、中国经济发展,收入提高,房价未必涨。不错,中国这两年收入提高较快,如上海,2003和2004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4867、16683,一年增长12%。可是房子不象一般的消费品,是要用一二十年的积蓄来购买的。假如一个人年收入3万,一套房价60万,相当于20年收入。如收入与房价年均上涨15%,20年后不吃不喝,也仅307.35万的积蓄,可是房价已涨到854万了。所以房价涨幅应大大低于收入增长。 十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不能决定房价必涨。其实,不光是土地,石油、煤、铁矿、铀矿等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可是这些东西是不是就是一直上涨,从不下跌呢?在1999年时,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价格只有13美元一桶,最低时不到10美元一桶。而且当时市场分析还有可能下跌,因当时世界经济低迷,又连续的暖冬,石油开采技术的提高又能增产。现在则是50美元左右一桶。1980年世界黄金平均价格612美元一盎司,2000年跌到279美元,当时英国央行因黄金存储、保管、运输都需要较大成本,又不象货币那样能产生利息,大举抛售黄金,受到最大黄金生产国南非的指责,意即英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南非的痛苦之上。石油、黄金价格大跌的时候,难道是因为它们成了可再生资源?何况石油不仅是不可再生的,而且在40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开采光。 十三、土地紧缩后,土地并不是那么供不应求。这种说法恐怕是开发商精心设计的。消费者与开发商是对立的“敌人”。毛泽东说:敌人赞成的,我们就要反对。对于这种说法起码要打个问号。事实并非如此。如“土地供应不足”传闻较多的北京,国土资源部介绍,北京2004年经营性项目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共成交了71宗土地,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2%;成交土地总面积437.71公顷,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3%。北京市仍有约5900万平方米的存量房地产土地有待盘活。开发商制造这种真实的慌言,不过是想让消费者接受高房价。 十四、政府严控土地,供不应求,但房价并非自然上涨。与香港之区别。近两年,有些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通过土地出让,取得了大量的市政建设的资金,当然抬高了地价。这和香港政府的作法有类似之处。香港经济之活力,与低税政策大有关系。香港个人所得税最高不过5%,而一般都要40%左右,如大陆,个人月收入超过10万元,税率高达45%。香港的主要财政收入就是通过卖地来取得。李嘉诚为什么能赚取1000亿港币身价?就是吃透了港英政府土地政策和低税率。可是大陆政府财政收入有90%左右来自于税收。所以各级政府不可能普遍长期采取这样的政策,这是不得已的过渡政策,就如中国电信为筹措建设资金收的电话初装费一样。先装电话、买房的人栽种,后装电话、买房的人乘凉。 十五、销售量并不表示真实需求。不少人认为现在房市供销两旺,是健康的。其实购买不代表实际需求,因为心理预期扭曲了真正的需求。如2000年,中国股市处于牛市,发行新股都有上百倍的超额认购(因为上市后首日都能涨100%左右),所以发行市盈率再高的股票(如乌江电力是80倍)都不愁卖不出去。可是现在熊市出现了新股上市也下跌的情况,于是15倍市盈率的股票也卖不出去。市场经历了几年的持续上涨,所以不少购房人全家透支未来购买,因预期会上涨,不买以后要付出更高的价格,造成真实需求被夸大。 十六、政府不会死保房价不跌,不会托市。笑话,人家日本政府不比中国某一地方政府有钱吗?就是香港政府,也远比中国一些地方政府有钱?当日本与香港的房价持续下跌的时候,难道日本与香港政府希望房价下跌吗?也许有人会以为财政实力不如日本、香港政府的中国地方政府有力量做到日本、香港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吧。拿广州来说,2004年房价涨了,可是之前却连跌8年。商品的价格涨跌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当房价下跌的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政府是无能为力的。其实情况恰恰相反,中国政府是非常聪明的,1997年中国股市疯狂的时候,一篇人民日报的文章就终结了这种疯狂。结果亚洲很多国家被亚洲金融危机风吹浪打,惨不忍睹,中国却胜似闲庭信步,安然无恙。恐怕只会适当打压房价,挤压泡沫而不会托市。(详见本人博客中的《房价必听,政府无力托市》) 十七、有些知名经济学家说房价还要涨,房价未必就涨。经济学家在某些领域有智慧,不等于在所有经济问题上在行。牛顿这么聪明的人,也错误地认为光是粒子,最后还信了上帝。且越有名的经济学家,恐怕越无时间搞学问。对于那些如十年内房价要涨三倍,房价还要涨20年的言论要仔细分析,不能轻信。朝鲜战争前兰德公司要卖给美国政府7个字:中国会出兵朝鲜,要价数百万美元。虽然只有7个字,可是附有好几百页的材料来详细说明。美国政府舍不得那点小钱,没有买,结果遭迎头痛击。这些言论有没无详实的材料作为根据?恐怕没有。杨小凯说:中国的有些学者不是缺乏智慧,而是没有良心。1998年的时候这些人怎么不说房价要涨一倍?他们能否对买房人作出房价上涨的担保?当初说股市要涨到3000点的人是否补偿亏损的股民哪怕一分钱?(详见本人博客中的文章《经济学家与房价谎言》) 十八、结婚未必一定要买房。其实同样一套房子,买的或是租的并不影响房子本身的情况,不可能同一套房子,自己租的就有核辐射,一旦买下,就可让人长生不老。到底是买是租,应该是从成本上来考虑。现在中国的房价非常高,可是房租却相对较便宜,年轻人如能暂时以较低的成本租房,就可在以后房价回落后买入,省下的钱能办不少事。而这时不顾一切,掏空自己甚至父母的积蓄买房付首付,虽然有了房,却面临长期的债务。结婚一定要买房是农业社会传下来的陈腐观念,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价位买入才是现代经济人的聪明做法。比尔﹒盖茨一次因认为25美元的停车费太贵,宁愿把车开到其他的停车场,中国普遍老百姓更应以合理价位买房 我也相信国内房价未来还要涨,因为GDP在增长嘛。在未来十到二十年里,GDP如何还保持目前的8%的增速,那过9年GDP总量将翻番,到第19年时GDP将再次翻番。与之相对应,房价水平肯定是要往上走的,2020年的房价是现在2倍高,一点都不奇怪。 但是,这不能成为此番房地产泡沫不能回调的理由。因为至少从统计数字上看,过去5年的GDP都保持在7、8%,为什么股市还会从2000多点跌去一半呢?答曰:制度缺失、结构失衡、炒作过度、透支概念……而这些问题在过去几年的房地产市场上同样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就是说,即使远期价格水平还会上升,但眼前的这道坎却是越来越难跨了。打个比方说,远处的珠穆朗玛之巅固然令人向往,但在你攀上去之前,却要面对高低起伏的沟沟坎坎、深壑陷阱,很多人可能还没等熬到半山腰就“牺牲”了。所以这种拿天边彩虹的美景来忽悠眼前人的,多半是引你下套呢。虽然我们坚信只要中国股市存在,股值在未来是有机会达到1万点的,但这并不妨碍眼下股市上的哀鸿遍野。 楼市的道理也是相通的。不要看到现在市场气氛如此高涨,那是因为楼市价格目前还在涨,在赚钱效应的鼓舞下,无论是炒家还是自住客,大家的信心都无比坚挺,没有人会相信楼价会跌。但这种赚钱效应是必须依赖于5%以上的房价增长的,一旦这种增长不能持续,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大家心里都会发毛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想要通过宏观调控让楼市维持在持平、小幅增长的水平上,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涨幅大了,无房阶层不答应,涨幅小了,投资阶层不高兴。政府就如同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 这能怪谁呢?只能怪中央政府在03年看到楼市过热的苗头,却不赶快采取有力措施,延误了最佳的调控时机。就如同汇率调控的最佳时机也延误了一样。而地方政府更是要轧干楼市的每一滴油水。再加上在技术创新乏力、经济缺乏增长点、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社会资金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就不可避免了。 这时候无房空军为什么最佳的策略就是观望呢?因为你已经错过了房价收入比尚在良性区间的阶段,现在入市无疑是接炒家的盘不说,更大的问题在于酿就了自己未来几十年的财务风险。房价收入比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数字,它是衡量一个家庭财务平衡状况的一个标尺,如果这个比例太离谱,就意味着你在透支未来。当然要是只要住在自己的大房子里,宁可天天吃咸菜也愿意,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理性空军看空时下楼市,除了价格因素,还有楼盘本身结构扭曲的问题。户型完全不适用、地段过于偏远、配套在近期难以改善、房屋质量存在隐患,等等,每一样都够你受的。难道只有等这些问题都落在你头上了,你才会注意它吗?难道前面已买房人的教训还不够令人警醒吗? 理性空军现在不买房,并不等于永远不买房。就象我至今不投资股市,不代表未来股市的根子正了后,我仍然不投资,不代表未来可以投资海外市场了,我也仍然选择把钱存在四大国有银行里拿低利息。着什么急呀,2006年底金融就放开了,我们有充足的信心在未来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投资渠道。改革开放的好处是什么?你垄断的行业不是不思进取吗?到时候会有人逼着你进取的,在其他竞争领域我们不是已经享受到这个好处了吗?除非改革开放到此为止,从此再闭关锁国! 从财务安排上,空军租房住、或是翻新一下家里的老房子住,短期看也没什么不好。未来竞争这么激烈,把自己搞得那么娇气有什么好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社会的年轻人一天到头都想着怎么赶快享受,这人就没什么大出息,这社会的前途就更可悲。国家舆论近些年在倡导良性社会风气方面也没起什么好作用,这也是为什么韩国、新加坡看轻中国的重要原因。 而且空军还要感谢多军,他们有实力、扛风险能力比你强,把需求弄得旺旺的,开发商、银行投资建房的劲头也足。多盖些房子总不不盖好啊,空军租房还多些选择呢。 你想想,一套房子多军买下来,押上首付,还有可能借了钱,每月供上几千块钱,物业费啥的都张罗着,房子也都装修好了,连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就等着你来住了。你一个月也就付个几千块钱,就舒舒服服地住着了。房子出了质量问题你不用担心,要换物业公司你不用操心,你要换了工作搬了家,业主还得接着张罗下家,你只要招呼一声搬家公司就行了,你不是很轻省吗? 当然你会抱怨房子不能按你的意思装修,那你租的时候尽量找一家满足你品位装修的房子啊?再说现在的潮流都是轻装修、重装饰,谁还把自己的五斗橱都装修到墙上去啊?房东的装修品位靠不住,就只租那种四面落白的,全套家具自己配,大不了墙上贴点墙纸,房间里多些装饰品。房子嘛,就是客厅里的沙发加家庭影院、卧室里的双人床、再加厨房里的组合厨具和卫生间里的澡盆,别的再装修出个花来,过几年你还不看烦了? 迎着不断高企的房价,多军们省吃俭用供下房子,自己不住把崭新的房子让给你,租价还越来越称心如意,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当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多军就是这个房价疯狂的时代最可爱的人。空军们要是还不满意,一定不肯租多军们手里越来越多的房子,还要有别的想法,简直是有点不厚道了,哈哈
半年前东营的房价就是2500一平米 现在我觉得要3000了吧 西城的比东城的贵 不过贵不了那里去 都差不多 但是东城人太少不如西城繁华热闹
国家现在正在对赠与实施改革,具体事宜还未下文件,如果下文件要交正常手续,到不如办理买卖省钱呢,建议等政策吧~
兄弟,你问了这么多问题却不给金币,每个5分也要25分呢。我是在深圳做二手房的,对这个熟悉,但是你问了这么多问题要回答起来真的比较麻烦。建议你直接去找个中介公司咨询一下,中原地产是最大的中介公司。深圳的中介公司是很正规的,你不必担心受骗。
深圳市: 评估报告费:500元/份 * 委托公证费:300元/份(包含2正本,副本20元/本) * 买卖公证费:合同价*0.3% 赎楼担保费: 最低收费:2000元(关内) 关外:2000+300(手续费)[最低收费];赎楼利息:1%*欠款额 按揭手续费:关内1000元 关外1100元; 抵押登记费:50元 (关外不收) 营业税:5% 城市建设维护税:1% 教育附加费:3% 查档:50元 印花税:0.05% 个人所得税:20% (个人)15%(单位) 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合同工本费:20元
是的红豆集团是在锡山区港下镇的,我已经在你的另外一个同样的题目里回答过了,详看那条问题吧!
红豆集团是在锡山区港下镇那里,是属于乡下,如果是租房的话,那里基本是平房,房价应该不贵只租一个房间量三百块钱这样,如果买房的话也不贵的楼房一千五六到两千多一平方这样的价格,当然贵的也有的,不过不多的!对我的回答满意不??可以采纳吗?
这没什么吃亏不吃亏的,公积金的钱也是你的钱啊~~你如果想用在你使用公积金前一次性多交上一些就行了,银行是看你的一个总帐户的。用完再取出来就行了。
这个问题不应该在恋爱的问题中出现吧 你还去去别人专题里面解答这问题的人会多一点 也会更专业一些
我认为深圳的房价将下跌,呼和浩特、东莞、惠州还将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