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本二手房能用公积金货下款吗?
想买一套毛坯二手房,卖主是用公积金贷款的,没有房本,只有合同和发票,卖主说如果我想买的话必须也用公积多贷款,而且首付是40%,这对吗?另外我更想知道没有房本能贷下来款吗?而且卖主要求我先付给他们10万,以便他们还贷款,说他们没有贷款了,我才能办理贷款。我觉得这样不妥,是不是?请明白人赐教,谢谢。
不好意思,没有产权证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房本的房产的做不了贷款的,因为银行是针对具体的房产而给予贷款的!而且是对房产抵押为准的,
不好意思,没有产权证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房本的房产的做不了贷款的,因为银行是针对具体的房产而给予贷款的!而且是对房产抵押为准的,收起
没有房本是做不了贷款的.不管是按揭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必须有房产证以后才能办理. 你要买他的房子不一定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北京的规定,公积金首付是30%. 卖方是想提前还清贷款,你可以办理转按揭贷款,不必多交首付款.但转按揭贷款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做的
没有房本是做不了贷款的.不管是按揭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必须有房产证以后才能办理. 你要买他的房子不一定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北京的规定,公积金首付是30%. 卖方是想提前还清贷款,你可以办理转按揭贷款,不必多交首付款.但转按揭贷款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做的收起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开发的,开发商只是代建,即使有什么费用没有缴纳也是政府行为,一般经济适用房属于划拨土地,免土地出让金的。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规定因此产权证常常很多年才办好。
可以到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凭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存折然后到指定公积金银行将所有房屋公积金全数提出。
呵呵,你问题的标题和内容不太一样啊, 不太理解你指的密码是什么,因为公积金查询可通过身份证和生日。 如果新单位不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原工作单位会将你的帐号封存起来,如何支取以及何时可以支取,关于公积金账号问题,建议你拨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53828766进行咨询。
出售该房产需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其父母)同时到场,当然,如果产权人当年留下经过公证的遗嘱并且对该房产的归属有所教代就不这么麻烦了
公积金贷款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建立在一年以上,并且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至于能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需要看申请人的缴存金额、信用等级、收入情况、资信状况等等综合因素。 只要是产权清晰的房产原则上都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别墅、公寓、写字楼不允许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建立在一年以上,并且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至于能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需要看申请人的缴存金额、信用等级、收入情况、资信状况等等综合因素。例如北京规定最高可以申请到40万元,但是不得超过所购买房产的价值的80%,也就是说首付最低20%,事实上一般都是30%的首付,20%很难达到
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把钱拿出来,而是享受公积金的贴息政策,贷款利息低于商业贷款利息。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允许马上提取公积金
你到 查询 因为一般只有1年才发给你1次帐单。 网上可以随时查询的。 你到 。然后注册个名字,输入自己的公积金账号,(给你的对帐单上有的) 然后就可以去查询公积金了。
那你们就把两个 人的名字都写到合同上去(作为共有权人)就可以去提另一个人的公积金,不过贷款的额度只能是一个人的,因为没有结婚登记。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财政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 (财综字[1994]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 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 (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 (三)受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但不能对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以外的使用给予贷款。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 (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 (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 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要限期返还,对挪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积金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是已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公司和个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你买了房子,可以继续购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提供缴存、提取情况查询服务。职工只能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职工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无身份证的,不予查询。 二、单位因公务或者工作,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非本单位的职工或者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予查询。 2.律师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出示律师执业执照和身份证。 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者《协助查询通知书》,出示查询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三、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带给你住房工资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为什么单位要贴一块?有人说是单位福利,有人说是单位补贴,莫衷一是。我们不妨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来做个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实行实物分配,能否分到房子以及能分到多大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的好坏,那时人们的工资里没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组成,人们也没有以工资积累去购买住房的消费习惯。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实物分房,单位不再给职工分配住房,转而实行货币化分配,即在工资里体现单位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这样以来,职工从依赖单位转变为自住其力,单位由全包全揽变成发放住房工资,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定性为住房工资应更妥切,而且这份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与住房福利和住房补贴区别开来,后者可以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而自主决定发放与否。 带给你储蓄和财富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低成本的贷款 作为缴交者,你只要按规定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就是尽了缴交义务,依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则,你相应地就享有了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当你需要购买住房时,你不妨善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为你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融通。相对于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同样是10年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前者年利率为4.41%,后者为6.12%,前者比后者少支付利息10102.74元。孰高孰低,一眼即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利息差,在前些年房贷利率处于低位、且下降态势时,为很多借款人所忽略。但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更加拉大了两者的利息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可谓更加明显。不少借款人甚至提出能否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动议。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在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足20万元(基本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带给你放心的还款 借款人通常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或者授权银行从指定的还款卡中扣款。但你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能带给你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 令人欣喜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变。据悉正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规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用途。这种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实际上体现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部分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给予照顾和关怀,让住房公积金能“尽其所用、利民所需”,凸现出制度的人性化色彩。
可以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咨询,WWW.SHGJJ.COM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把企业单位用于住房和生产的资金分列,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规范化、固定化,为实现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转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奠定基础。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资金的划转,即依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和有关财务规定,把单位现有用于住房建设、现代管理和补贴等支出的资金进行核定,并按相应的规模建立住房基金备查账户。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30年。
只有到你买房子的时候,可以直接提出来,不过钱不多. 也可以直接使用这个钱来贷款,好象可以贷10倍的金额 但是有个封顶
如果后者也是住房贷款那么要执行高利率,即6.12%;如果后者是消费贷款(非购买住房贷款类),那么你的购房贷款属于负债资产,你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物并且由银行审核决定
不合理。 本人既有住房补贴,也有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说得好。 有房子底层是商店楼上是住宅,而土地全部是商用不是住宅用地,坑人。有效果图上花里胡哨,盖起来面貌全变。销售人员云里雾里忽悠,合同里不写,最后全都不兑现。 提高警惕,睁大眼睛。
五年内不能交易!是动迁房,不公开交易的房子。5年以后才能处置可以卖。 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而商品房中可能包括有住宅、商业用房等。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所有权交易没有时间限制。 配套商品房对于购买对象有严格的要求: 1、配套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符合购买的对象和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2、对于购买对象和条件的审核,除了动迁单位、用房单位审核外,还要经有关动迁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能购买。 3、对于配套商品房还规定五年内不得转让和出租。 配套商品房对外出售,除取得合法的证件之外,对于购买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购买条件者方可进行购买。 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而商品房中可能包括有住宅、商业用房等。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所有权交易没有时间限制。 配套商品房对于购买对象有严格的要求: 1、配套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符合购买的对象和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2、对于购买对象和条件的审核,除了动迁单位、用房单位审核外,还要经有关动迁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能购买。 3、对于配套商品房还规定五年内不得转让和出租。 配套商品房对外出售,除取得合法的证件之外,对于购买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购买条件者方可进行购买。
看房到底要看什么 看房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房主的资格,房子设施的质量,合同内容等。 对于周围环境,可以在租房之前,以租房人的身份询问一下,一般都能问出来。 对于房主资格问题,可以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对于房子设施问题,首先,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还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其次要注意一些固定的设施,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空调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第三,要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 比如一些总层高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 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 年代左右有不少5 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如果有这种情况,在看房时要特别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痛快,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 第四,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第五,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也许你还没有用过吧。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最后,在你看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因为有的时候有的隐患是看不到的,比如下水道,老的房子管道比较细,你看房的时候并不堵,但是在你使用的时候极其容易造成堵塞。 如此看房,房主会觉得你很较真儿,可虽然租住是暂时的,但是生活上的安全和方便还是最重要的,仔细点儿毕竟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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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东好房子多了去了,都是口碑不错的楼盘,周围的配套设置也正在逐步完善中,目前已经有5所小学,3所中学,其中就包括有南宁市数一数二的小学,南宁市重点中学南宁二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哦),大型商场超市也有沃尔玛等。关键看你开什么条件和要求了。不然很难说清楚对于你的情况什么算好的房子。只能介绍些相关的信息,想买可要趁早啊,现在这里的房子已经开始升价了
住宅的配套设施都是房屋的必备配套,是打入工程造价的,不能向购房人收取,更不能在二手房交易时收取。严重的不合法收费。
在二手房买卖中,最有必要被提醒的是买家,如果买商品房上当受骗至少冤有头债有主,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则要高得多。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DC周边东南西北相差很大。2000元美金一个月,在大部分社区可以租到不错的房子。
有特别合适的就买,不然还是有了女朋友在买。现在你的妈妈过来照顾你也行,你想过没有,将来你结婚了住在一起行不行,很容易产生矛盾。
大禹城邦,在繁荣路上与卫星路之间,理工大学西侧,你可以去看看,已经建成两期左右,还在建设,也许能碰到现房,还应该有期房。 还有这个地产商早期的产品—威尼斯花园,不过只有碰二手房了,在理工大学北侧,南湖南岸,也很好。 如果你计划结婚、生子的话,至少目前居住在这两个小区的话,孩子可以正常进东北师大第二附小上学,当然学费一样拿,不过你会省下人情费与为之付出的精力,这附近还有一个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也是孩子上学的理想选择。
现在房产买卖、租赁活动越来越频繁,在此类活动中,房产证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在房产活动(买卖、租赁)中,购房人应注意识别真伪,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一、封皮:材质为进口涂塑纸,封面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第一行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用圆体字印刷,第二行字“房屋所有权证”为黑体字印刷,全部为金黄色。 二、建房注册号:在封面里页上由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级发证机关进行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 三、团花:在封面里页上有红色和绿色两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图案,线条流畅,纹理清晰。 四、水印:为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底纹暗印。 五、发证机关盖章:法定的发证机关是各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证上所盖的发证机关印章均是机器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印色均匀,某某市发证机关为某某市房地产管理局。 六、用纸:浅粉色印钞纸。 七、花边:在首页,有上下左右均等对称的咖啡色花纹边框,花纹清晰、细腻。 八、填发单位:在第二页右下角为填发单位(盖章):即为房屋产权所在地区房地产管理局印章。 九、编号:在封底“注意事项”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 怎样识别真假房屋权属证书呢?1998年建设部统一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了新的房屋权属证书。今年领到房产证的业主们,请你们对照手中的房产证,根据以下文字逐项核对真伪。与下列不符均为假证。 新的房屋权属证书共有三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权证材料为进口护照面料,封面为红色(他项权证为蓝色),印有国徽;内页为粉红色印钞纸,采用护照和钞票印制工艺,增加了防伪功能,规范了发证机关和用印。 最重要的鉴别特征如下: 一、建房注册号。由于新证由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都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辩认时,要看它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 二、印制流水号。在权证第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制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 三、发证编号。权证首页的花边框内上端有发证机关编列的权证号码,此号码与发证机关的登记簿册、档案记载必须一致。业主可电话查询。 四、团花。权证扉页上土红、翠色两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纹理清晰。 五、花边。权证首页,即发证机关盖章有上下左右均等宽且对称的咖啡色花纹边框,花纹细腻、清晰。 六、暗印、水印。权证内页纸为印钞纸,浅粉底色,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地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可见高层或多层水印房屋。 七、发证机关(盖章)。从今年起,规范、有效的发证机关是市(县) 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任何其他单位或部门都无权发证,发放的权证也是非法和无效的;发证机关必须盖章,而所盖公章均是机器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任何手工盖章都是假的。
房子有保质期?有人说:“真逗,房子又不是大白菜,放久了会发霉,砖头瓦块的怎么还有保质期?” 答案是:有。 不同部位“保质期”不同 很多准业主在收获新家的时候,对房子的“保质期”并不清楚。其实,房子的保质期对市民的生活影响很大。 有关置业专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房屋的不同“部位”都具有不同的保修期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最低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供暖系统为两个采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而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则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 过了“保质期”自行修复 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子过了保修期发生质量问题,由买房人自行修复。 改变房屋结构会让“保质期”失效 很多人装修房子喜欢大改大动,不时加墙就是拆墙。建议市民在装修时,最好别作太大改动,尤其是不要拆墙。一般在装修时对房屋作较大的改动的。要求开发商维修起来较难,特别是那些改变房屋结构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