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去看房肯定打扰人家的正常生活啊 况且 我想如果你们去看房的时候礼貌点 或者多为别人考虑点 人家也不会故意为难你们吧 或许由于你们的看房方式没有尊重租客 人家才会那样对你们的 事在人为 没有什么别的途径能解决 只能你们之间协调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的规模的扩大,城市拆迁的速度也在加快。于是拆迁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场。但毕竟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因此如何购置拆迁安置房?怎样才可以有效的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关注问题。下面作一简要分析。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看房到底要看什么 看房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房主的资格,房子设施的质量,合同内容等。 对于周围环境,可以在租房之前,以租房人的身份询问一下,一般都能问出来。 对于房主资格问题,可以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对于房子设施问题,首先,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还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其次要注意一些固定的设施,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空调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第三,要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 比如一些总层高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 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 年代左右有不少5 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如果有这种情况,在看房时要特别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痛快,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 第四,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第五,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也许你还没有用过吧。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最后,在你看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因为有的时候有的隐患是看不到的,比如下水道,老的房子管道比较细,你看房的时候并不堵,但是在你使用的时候极其容易造成堵塞。 如此看房,房主会觉得你很较真儿,可虽然租住是暂时的,但是生活上的安全和方便还是最重要的,仔细点儿毕竟没坏处。
DC周边东南西北相差很大。2000元美金一个月,在大部分社区可以租到不错的房子。
海军学校附近应该是好租房。在海军学校往南有生活区。你可以在网上邢台信息港房产频道搜索下。也可以直接到生活小区去找,有的出租房屋的房东为了早点把房出租出去,就直接在经常路过的小路或者巷子里的墙上,写着出租房的电话。这样就可以走近路找到你满意出租房屋。 我听到你刚到邢台就感觉自己被骗了下,我也替你委屈,不过天下还是好人多,不要被某个坏人,而对我们邢台人有坏的印象,最后祝愿你早日找到满意的住所。需要我帮助的话,尽请留言,我会用我的热情感动你 消除你对邢台人的看发
房东没有权利没收你的身份证,可以去居委会或派出所去找相关的管理员管这事,已经跟房东说过这事,他没主动给你换,这是房东的责任,
关于换锁问题: 依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你们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利将房屋的锁更换(除非你们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有明确的相反约定)。此外,你们作为委托人,有权指示代理人(中介公司)依照你们的意愿行事,而不是中介公司(代理人)依照其自己的意愿行事; 关于违约金问题: 你们所指的是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解除合同依法须通知对方,若你们能够证明中介公司通知你方解除合同,那么通知到达你方时,合同解除,发生解除合同相关的违约金。但是,按照你们所说的2009年5月的租金仍没收到且中介公司未置可否的态度,那么该合同尚未解除,还未发生解除合同相关的违约金。至于其他违约金,如房租迟交等,依照合同规定来执行。 建议: 该合同目前处于有效履行状态,各方均应当履行合同项下法律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中介公司仍可将房屋重新出租,并将租金支付给你们。你方可以对外出售房屋(但可能构成对委托代理合同的违约),且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出售前该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应当保持,即房屋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后,须将房屋出租给房客(若有)。建议你方与中介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为若你方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约。 更多房地产法律文章,见:
不能把,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不过你可以和他们协商看看能不能退给你一些
违约金怎么约定的? 房子租给了你拥有房子的使用权 任何人不得侵犯私人空间 他们不可以像走城门似地侵犯你权益 你可以让房东排除妨害 停止侵权
租客在同样的房屋买卖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书面的证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和租客变更租赁合同,将出租方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租客同意在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可签一份中止租赁协议,把中止原因和违约金数额写清,租客在中止租赁协议上签字就OK了.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规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协议必须是清楚的,每一步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不会引起误解. 如果第二条没写,就认为只有第一条是有效的.
不知道你们是在中介购买的还是自行成交的。如果是中介购买的话,一般中介的合同里会写清在过户后之前的费用由原业主结清,但不知道在约定里有没有写清房间里的物品情况,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你只能自认吃亏了。 如果是你自行成交的话,那么我想合同里不会写的那么详细。 如果是合同里写清各项责任,那么你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手续。 如果你不想走的话,可以先找一位律师写一份履行合同催告书,看他的反应。呵。一般业主不会这样的。会收到后就结清的。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在补充。
还是抽空自己去找找吧,应该很容易找到的!
1,解约条件。租住未满一年一般要被收取一个月房租的解约金,租住满一年,不收取解约金。 2, 中介更新费和手续费。中介更新费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手续费视中介的苛刻程度从半个月房租到一个月房租不等。(中介更新费:旧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特殊问题,可以跟房东续约。续签的合介合同更新费) 文化禁忌: 租房时要注意,凡是有发生过人员伤亡等恶性事件的房子,通常被做为“告知事项”,作为房客的你有权从房主那里主动得到说明。还有寺庙附近的房子,如果你胆子不够大也避免选择吧。日本的寺庙周围基本都有坟墓,对此有所顾忌的朋友慎选。
(一)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效力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 认定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未经消防验收使用而产生效力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消防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因此租赁房屋根据《消防法》必须经消防验收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当然在在界定何为“必须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时,需明确只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时才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因此不宜笼统地认为城市出租房屋一律须经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租赁合同就无效。 (二)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符合法律规则推定 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出租,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领域的一种常见现象。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以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屋转租合同》之效力的认定,同其他合同一样,实行国家干预原则,即依职权审查合同是否存在违法性。对于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法定无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尊重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认定此类合同有效。 (三)租赁房屋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未经整体验收合格而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四)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依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继续生效。同时认为现行法律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出租人依据租赁合同主张合同权利,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该合同责任既包括追缴租金,也包括违约方承担终止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出租人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应予以支持。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房产证是我爸的,我公司在青岛,户口在江苏老家,请问怎么提取公积金。 注<br/> <br/>你的情况还是离职后<br/> <br/>自己凭离职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
你要问开发商咯,看他有没有去和公积金中心签订合同<br/>有些改善性住房,贷款额度很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能就不够,这时候就需要组合贷款了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楼盘 <br/> 悬赏分:0 - <br/>离问题结束还有 22 小时 <br/>请问衡阳市的哪些楼盘是公积金的签约楼盘啊?有清单么? <br/>您不登录也可以回答问题 <br/>您还可以输入字 <br/>输入内容已经达到长度限制 <br/>登录后回答可以获得经验值奖励,并可以查看和管理所有的回答。 | <br/>→ > >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楼盘 <br/>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楼盘 <br/>悬赏分:0 提问时间:2010-08-06 14:31回答数:0浏览量:问题指向:全国 <br/>请问衡阳市的哪些楼盘是公积金的签约楼盘啊?有清单么? <br/>暂时还没有人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赶快来说两句吧! <br/>您不登录也可以回答问题 | <br/>插入本地: <br/>· 注册用户回答即可得1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15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5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395 <br/>· <br/>300 <br/>· <br/>300 <br/>· <br/>300 <br/>· <br/>300 <br/>· <br/>300 <br/>· <br/>280 <br/>· <br/>270 <br/>· <br/>260 <br/>· <br/>240 <br/>B <br/>D <br/>C <br/>Q <br/>T <br/>F <br/>J <br/>S <br/>W <br/>G <br/>N <br/>X <br/>H <br/>Z <br/>copyright <br/>回答者: <br/> - 2010-8-19 20:34 <br/>用户名 <br/>动态 <br/>上周上升 <br/>2998 <br/>2399 <br/>2000 <br/>1430 <br/>1271 <br/>使用可以第一时间收到“提问有新回答”“回答被采纳”“网友求助”的通知。 <br/>您想在自己的网站上展示百度“知道”上的问答吗?来吧! <br/>如要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请到反馈。
很简单,具体流程如下:<br/>1.找到要买的房。与销售商商定贷款方式和首付。顺便问一下他们有没有指定贷款银行(一般开发商都会和某某某银行联系的)<br/>2.打电话给那家银行,主要询问:(1)首付多少成。(2)所需要带的资料,费用怎样(3)多久能办妥。(4)去的话找哪个人办理(一定要确定好一个人,要他的电话号码)<br/>(这个过程你可以询问多家银行,比较后决定一家银行。)<br/>3.去房地产商那里付首付款。拿好首付款收据。<br/>3.带着银行要求你带的东西过去。(一般是身份证、首付款收据、房屋公积金卡、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br/>这个过程一般银行都是一样的。就是收费和利率可能会有微小差别。<br/>如果有问题你再随时找我,给我留言或发邮件,祝你好运!<br/>希望帮到你!
第一厂房租赁合同书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三条租赁费用3.1租金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5.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合法经营、防火安全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 厂房在租赁的时候要明确的确定租期,而且租期一般是超过一年的,大部分的厂房都是用于制造生产的。厂房的交费标准是按年交的,也有一些地方的厂房是按月收费的。厂房租赁合同一般会规定了厂房的使用年限和租金介绍,在使用厂房的时候,也需要保护好厂房内的设施和建筑。如果在使用厂房的过程中破坏了厂房原有的设施和建筑,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
是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方将房屋转移 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书面意思表示,是房屋租赁的重要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 面租赁合同。在租赁行为中一旦出现纠纷,那么书面合同就是最 重要的法律凭证。
签订租房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定租价后的最后一道工序, 一经签定,双方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认真履行,其具 有的法律效力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双方必须高度重视合同 的签订,为日后立下明晰的文字法律依据,以免在合同中出现双 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不真实或含糊不确切、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 况,给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当事人双方在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在租赁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 和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 则写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写单位的全称。有时为了联系方便, 也写明联系电话。(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坐落位置,最好标 明具体的门牌号;房屋使用面积的大小,也要在合同中标明;房屋 装修清况及跗属设施现状也应在合同中写明,以防将来产生纠纷。 此外,还应注明出租房屋的自然间数、楼号层次、建筑结构等。(3)租赁用途。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房屋的用途,保证承 租人按房屋的使用性能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受到 损失。房屋的用途是由出租房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的。房屋用途 一经确定,承租人必须按租赁合同的用途占有使用房屋,如确需 改变房屋用途时,必须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并且增补或修改书面 协议作为租赁合同中房屋用途的组成部分。承租人擅自用所租房 屋堆积、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除首先得到出租人的 同意外,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从而减少房屋的危险程度,维护 房屋正常使用。出租房尤其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不得有违法行为。(4)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承租期限,并应约定具 体的交房时间,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便有权收回房屋。在合同中 必须单列条款明确规定该私有房屋租赁期限自某年、月、日至某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双方协商愿意继续租赁的,必须重 新商议,另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5)租赁价格。即租金,这是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合同中 应明确租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即用现金或支票等 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地点及每次支付的具体金额。租赁合同中 应写明按季交租还是按月交租,或按年交租等,甚至在何日交租 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以免租赁双方在交租问题产生纠纷。租金 的交付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6)房屋修缮责任。合同中应写明在租赁期内,房屋由谁来 进行修缮。一般情况下,对于房屋局部损害的修缮应当由出租人 来负责。但根据具体情况,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7)有关转租的约定。转租是承租人将所租赁的房屋再出租 给别人,这在日常生活中也经营出现。一般情况下,转租是不允 许的,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也可转租。因此,双方应就是否 可以转租进行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原租 赁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可能需要变更,或者需要解除原租赁合同。 因此,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什么 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9)违约责任。即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中 规定的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惩罚条款,目的是 督促双方当事人都如约履行合同。(1〇)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私有房屋租赁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分别承担一定的义务。在 合同中,要分别规定出租人(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承 租人(使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1)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如纠纷的解决方式 或合同的生效时间等。
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 款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 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了出租人 租金及保证金,承租人人住后,经常会出现承租人发现了房屋的 瑕疵并要求退房的情况,那出租人是否均应对承租人的要求予以 满足?首先,瑕庇一般包括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我国产品质量法 所称的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产品质量不具备 应有的使用性能;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的质量状况;产品存在危 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 这一表述对物的瑕疵概括得比较全面。物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是一种特殊的瑕 疵,我们称之为缺陷或构成缺陷的瑕疵;而有的瑕疵必须通过专 门的办法才能够识别,一般称为隐蔽瑕疵。有些瑕疵在合同中并 无明确约定,多数情况下也无需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为有法律的 明文规定,或者已经是社会基本常识。这样的瑕疵,我们可以称 之为默示瑕疵。对于默示瑕疵,除非当事人特别作出免责的规 定,否则会产生相应的责任。举例来说,如果承租人承租的房屋,人住后感到身体不 适,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检测室内空气中游离的化学气体释放量 是否超标,如果检查结果显示房屋有害气体超标,不符合居住 条件,那么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存在着默示瑕疵、隐蔽瑕疵及构 成缺陷的瑕疵。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室内空气中对人体有害物质 含量释放量严重超标,不能满足基本居住条件,这样长期居住 会给人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危害。则这种出租行为就构成了违 约,承租人以租赁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符 合于法律规定,法院会支持承租人的诉请。但是如果承租人发现房屋渗漏水时,是否可以要求退租?承 租人人住后发现存在水斗、卫生间渗水,墙面出现霉斑等瑕疵, 但经过维修是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的,并不危及人的居住安全,不 影响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的目的,所以水斗渗水是不能作为解除 租赁合同理由的。
城市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 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私人房屋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 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为 此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的活动。证明文件包括的内容有:(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 拍卖等情况);(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5)出租、承租的原因、 理由;(6)当事人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认可,是否协商一致。办理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时,当事人要填写《公证申请 表》,另外,出租方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所出租的私有房屋如系共有财 产(包括夫妻共有)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及委托书、 租赁合同文本。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无本市城 镇常住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需承租城市私有房屋的,应提交本市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进城经营的证明;所使用的房屋坐落在市区 的,需提交承租单位主管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证件;所租 用的房屋坐落在郊区县的,需提交当地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 文件。在上述证件齐备并符合有关规定之后,公证部门主要对以下 这些事项进行审查:(1)查验所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属实、完整。(2)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私有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是否具备了下列条款:①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②出租、承 租房屋的坐落地点、房屋间数、建筑结构、装修设备、附属设 施和使用面积;③租赁期间房屋修缮责任(包括费用负担和承 担劳务);④租赁期限、用途和可否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或改 装设备的约定;⑤租金金额数、交租日期及方法;⑥合同的担 保条款;⑦双方依法纳税的约定;⑧违约责任;⑨合同终止、 变更、解除的条件和规定;⑩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其他应当规 定的条款。(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 定;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双方签字盖章是否 属实。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 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 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 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 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你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 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自己的房屋:(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3)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4)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5)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你可以解除租 赁合同:(1)该交付但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你催促后仍未在合理 期限内交付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 使你不能实现目的的;(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以致危及你 人身安全的。
城市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 的申请,依法证明私人房屋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住宅 和非住宅用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为此签订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私房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一般包括:(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拍卖等情况);(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5)出租、承租的原因、理由;(6)当事人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认可,是否协商一致。
办理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时,当事人要填写《公证申请 表》。出租方应提交的材料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 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所出租的私有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包 括夫妻共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委托书及 租赁合同文本。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对于无本 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需承租城市私有房屋的,应提交本 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进城经营的证明;所租用的房屋坐落在 郊区县的,需提交当地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所使用的房 屋坐落在市区的,需提交承租单位主管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 准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