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如果你的房子用地当初不属于商业类型的话,这房子拆迁就按照普通居民住宅处理,是不会给你安排地铺房的只能是货币补偿。对,所有的拆迁小区的拆迁户都有拆迁协议,你凭拆迁协议够房的话可以免部分的契税(就是给你多少钱免多少,例如:补给你40万,你又新买了个50万的房,你就交10万的契税就可以了。)
如果你真想买的话,就做公证,等到了5年再去过户办理贷款,但这段期间还是有风险存在的。
只要开发商同意并未将契税和印花税等交到国土局基本就可以办理。
你 放心吧,现在国土局对与交易都很细心。
如果你的弟弟没有持有授权委托书的话,那么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定金责任还是需要你方承担的,你方包括作为签约人你的弟弟
1.5%的契税适用于普通住宅; 2%的契税没听说过; 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话契税是3%。 普通与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一般是: 1、140平米(有些城市是144平米、也有以120平米为界的)以上的为非普通住宅; 2、容积率1.0以下的为非普通住宅; 3、成交价格高于当年同级别土地地上建筑成交均价》》1.2倍以上的为非普通住宅
1、业主需要有房产证、原购房协议,最好有妻子的书面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不需要经过公证; 2、第2条你说的正确; 3、完税凭证留在个人手中的,只是有一个底联留存房地局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由此可见,应该交纳营业税
有的区县的房改房,可以根据原购合同的日期确定时限(前两天问,朝阳还是可以的),有的区县不可以,你问问当地的税务局。
土地取得成本就是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的价格,比如120万/亩。土地取得成本是取得开发用地所需的费用、税金等。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下,土地取得成本一般是由购置土地的价款和在购置时应由开发商(买方)缴纳的税费构成。在目前情况下,土地取得成本的构成,根据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的途径分为下列3种: 1.通过征用农地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农地征用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2.通过在城市中进行房屋拆迁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通过在市场上“购买”取得的,如购买政府出让或其他开发商转让的已完成征用拆迁的熟地,土地取得成本包括购买土地的价款和在购买时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如交易手续费、契税)等。 土地开发成本--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通讯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1、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新区开发含对土地所有者的安置资、树木青苗补偿费、土地附加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及迁坟、鱼塘。养殖场的拆迁赔偿费等。旧城区开发含动迁户临时安置的安置费、自行安置的补助费、私房征购费等。 2、土地购置费 双方在土地交易中发生的价款。 3、出让金 国家收取的款项。包括市国土资源局收取的和国家收取的两部分。 4、七通一平费 指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费,包括开发区内的供水、供电、排洪、排污、供气、通讯及道路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按开发单位价目成本总额包括以下几种,归集并计算出单项总造价后,按土地开发受益面积平摊到土地开发成本中去。 ① 场地平整 ② 勘察设计 ③ 临时设施 ④ 桩基工程 ⑤ 土建安装 ⑥ 管理费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⑦ 利息 七通一平费用单独施工、计算时计入。 5、耕地占用税 6、耕地开垦费 7、征地管理费 指为组织与管理土地开发工程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教育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劳保技安费等。 8、占耕地教育附加费 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10、南水北调费 11、新菜田开发基金 12、出让金业务费 13、契税 14、利息 目前国内外银行提供贷款均是以复利法计算利息的。所以开发工程的贷款利息,应以复利计息计人成本。 二、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指新建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及设备购置费用。主要包括: ① 人工费 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现场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服务的辅助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 材料费 工程施工所耗用的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它材料、结构物及零件的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费。 ③ 机械使用费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费、附属工具费。动力及燃料费等。 ④ 施工管理费 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和为施工服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 - 工作人员工资 - 工资附加费 - 办公费 - 差旅费 - 检验试验费 ⑤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包括各种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 - 供热及换热站 - 供电设备、安装(外接及配电室、配电箱费用) - 电梯 2、小区内公共服务及建设费 指按规划要求兴建 ①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② 健身设施或用房 ③ 医院 ④ 派出所 ⑤ 环境卫生用房 ⑥ 物业管理用房(保安监控室) ⑦ 居委会 ⑧ 商店 ⑨ 停车场(洗车场) ⑩ 其他服务设施 3、小区内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费 (单指工程施工费用) ① 道路 停车场 地面硬化 围墙 ② 排水、排污管道 ③ 供水管道、二次加压 ④ 监控系统 ⑤ 供电线路、路灯 ⑥ 宽带及机房 ⑦ 有线电视 ⑧ 通讯线路 ⑨ 供热管道及换热站 ⑩ 园林、绿化 三、基础工程费 (主体工程基础费用)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渣土费 2、人防费 3、中学增建费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旧城改造费 6、公建地费 7、墙改费 8、便道占用费 9、环境保护监察费 10、城市绿化费 五、前后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2、监理费 3、招标费 4、质检费 5、测量、放线费 6、价格评估费 7、综合开发管理费 8、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9、房屋所有权登记工本费 10、物业前期费 11、散装水泥限袋费 12、工程质量监督费 13、工程造价管理费 14、安全监督费 15、劳动定额测定费 16、外省承包工程管理费 17、施工图纸审查费 18、预算费 19、施工噪音管理费 20、专家评审费 六、预备费 1、热力补贴费 2、供暖 3、煤气集资 4、煤气施工 5、供电 6、供水外接 7、排污费 七、经营管理费 企业运行项目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1、监察审计费 2、资质年审费 3、营业执照年审费 4、治安费 5、卫生费 6、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费 7、城市交通集资费 8、报刊费 9、街道管理费 10、计划生育管理费 11、社会统筹 12、教育基金 八、贷款利息 项目贷款或投资款项的计息,各银行是以复利计息的。 九、不可预见费 十、销售、广告费 1、销售提成费用 2、广告费 3、销售营业税 十一、各种税费 国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十二、总投资额 十三、利润额
只要是买卖双方本人签的,先前签订的合同还生效。
首先要搞清楚该房能否过户?若能的话,可写一份协议,说明原因,比如如你上面所说的为什么是写你朋友的名字而由你去付款,写明应在何时进行过户,不能过户时的处理意见,然后去公证处办理公正,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要不朋友也许会变成敌人。
你不承认,这合同就无效.因为产权人不是你弟弟,是你. 你弟弟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可能被人告诈骗. 解除合同你不承担任何责任.你委托给中介,但你没有认可现在买家的条件.这合同只是买家的单方意思表示,并不是甲乙双方协商的 结果. 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就让非产权人也非公证委托人与下家签合同,你们可以去投诉这个中介. 还有,即使你的合同有效也只是处于生效阶段,因为只付了定金,没有付首付款,即使违约,也只能按定金罚则来做.不过,你的买卖合同根本不成立.
如果现在已经离婚,而且有离婚后的法院判决书或是离婚时的财产公证上都有显示这套房产是属于女方,若不清晰还是需要她前夫的公证,具有法律效益文本性的东西才可以。
这叫做低合同价,对上家来说可以省营业税,对中介来说是促成交易。对下家来说是省契税,但下家要考虑到以后自己若要卖该房,则相应的下家也可能要交营业税,若是全额营业税,那没什么影响,若是差额营业税,那就意味着下家要交纳的营业税多,因为交易中心核税是按当时买进时交纳的契税完税凭证来核税的。还有,就是以后若有新的政策出来,如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等,做低合同价对下家都不利,但对上家是一点影响都没有了,因为上家把房子转让后,就与他没任何关系了。 假如下家买房确实是居住,而且居住的时间很长,5年以上,那可以考虑适当做低合同价,但像这样23万的房子,做低到13万,有点过分。目前是省了10万块中的一点契税,但以后呢?这10万块若要征收20%的个税呢? 可以到周边中介公司去了解。 不知道楼主的房子是在哪里的,若是在上海,肯定不可以你这样一来操作.13万的房子,13万的贷款,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零首付,银行承担了100%的风险.(尽管你实际不是只付13万.)但银行和交易中心只认你的合同,你想想这样可能吗?你买房一点风险都不担.那你后面的房险也不要投了,反正风险不在你,有事银行担着了,你还省点保险费. 做低价格,对中介一点影响都没有.对上家是100%的利,上家可以少交税,对你是目前似乎有点利,少了点契税,但从长远来考虑,我前面有说,你真的得好好考虑.你的价格做低得离谱!!!
可以到相应的公证部门做遗嘱公证,你婆婆有权利把她拥有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给你也需遗嘱公证,你拥有你公公剩余二分之一产权的五分之一(我不知道你爱人有几个兄弟姐妹,有几个就上几分之一)这也是要做遗嘱公证。你需要交纳200元交易服务费,制图 很工本费,继承不需要交纳契税。
您这应该是房屋的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正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俯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拦空白。)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你们就别在忽悠他了,在那个地点他要的价格就算可以了.要是想早点拿到钱就找个中介给做个评估,要不找急就等等看.
房子的面积不是按套内算的,是合同中规定和实际交付后测量的平方数,含共用面积,总面积在3%以内是要补、退房价的,并且是按购房时价格收取,大于3%部分,业主不需付款,小于3%以外的,双倍返还,这是有明文规定的,不管合同有没有明确定出,都是可以按商品房交付实施细则来执行。必要时可巡求法律帮助!
商品房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建筑面积的价钱已经打到套内面积了.
你好,房价经过快速上涨期,但是还有上涨的空间,如果要是自己居住的话还是合适的,要做投资的少差一点。
2007年北京房价走势预测 [ 2006-12-24 12:07:00 | By: pearA ] 北京房价的上涨一直就没有停止过,笔者在《房价地价,孰因孰果》当中作出了最基本的判断——土地、房产价格形成机制与狂热的市场需求共同作用,构筑了房产价格的上升通道。当下日趋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和高启的房价让购房者无所适从。笔者在此对未来的市场及价格走势作出大胆的断言。 一级市场(新房)价格走势 日前,北京市政府已经公布,二环路以内不再有成片开发的土地及项目,这就意味着未来的三环路以内、四环路以内甚至五环以内将逐步达到饱和。同时,医院、商业、学校、政府机关等城市功能相对集中的现状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也就是说,城里的新房越来越少,郊区的房子暂时还不“适合人类居住”。在这样的市场状况下,市区的房价是不可能下跌的,上涨是无庸置疑的;郊区的房价肯定会低于市区的房价,但是这只是相对而已,亦庄、通州、顺义已经成为发展重点的今天,上述三个地区将逐步“适合人类居住”,因此对东部地区有需求的购房者也将能够找到理想的住房,随着上述地区市政条件的改善,房屋供给会增加,需求也会逐步跟上,房价的稳定是不成问题的,至于上涨空间就不是简单供需的问题了。 房地产开发商的市场运作对新房价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开发商有能力、也有手段制定和维持新房的价格及价格走势,购房者只能在被众多开发商忽悠的过程中选择一个相对厚道的项目而已。既然开发商对价格形成有这样的主动权,那么价格走势也就不必多说了。除非取消房地产市场,取消住房的商品化,这个观点在《依法解决房价问题—专利法》中有所阐述。 二级市场(二手房)价格走势 众所周知,政府为了抑制炒房行为,提高了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最高的已经超过10%。这样的交易成本也将在短期内抑制二手房市场的供给与需求。虽然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是和以往比较总有个心理平衡的问题。供给的减少无疑会造成价格的上涨,使得买家将承受更高的含税房价,进而促使平均购入成本提高。房价将在高位徘徊。 由于高税费的制约,致使更多的投资性房产进入租赁市场,但是随着《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出台,由副局级管理机构牵头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将制约某些出租行为,例如住宅商用。因此,租金的下滑会导致部分投资性房产提前出手,以相对低的价格进入买卖市场,形成局部或个案价格走低,但不会对二手房整体房价起到绝对的压制作用。 投资市场的变化左右房价的增幅 投资性购房是房产市场的主要需求之一,房产投资具有安全、流动、收益三性均好的特点。同时房产投资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不像股票期货那么深奥,具有门槛低的优势。加之人民币资产升值的利好,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房产已经成为社会普遍投资工具。因此,投资市场的整体变化和调整将左右房产投资意愿的变化,进而对房价构成一定程度影响。当然,交易成本的变化也会影响到投资意愿。 无论一二级市场,近几年在高价区成交量呈现放大的特征。在宏观经济向好的大势下,这将在此区域对房价形成有力的支撑。 消费需求是钢性的 多种形式的住房消费需求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持币观望态度浓厚,加之对房价迅猛增长的理解和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住房消费需求将受到一定的抑制。但是,随着房价走势的明朗,以及货币持续的积累,钢性的需求将会在市场上得以释放。 综上所述,笔者断言:2007年市场房价走势将呈现有价无市或有市无量,高位换手,下跌无望,盘整蓄势的特征。之后的市场价格将主要受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策面的影响,房价下挫是政府、银行、开发商、房产拥有者所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有什么理论依据? 我个人认为,不会降 因为 奥运以后,北京做为国际化大城市,涌入的人口会大幅度增加, 出租房,二手房,必然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一手楼盘,价格也会有小幅上涨
bdzz_zzz:你好! 看了你的这段文字,我也有同感。有人说中国没有经济学家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央党校的这位教授就连起码的经济学原理都不懂。决定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多,房地产企业追求利润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决定房价的,主要因素是三个方面因素: 1、土地的稀缺性决定了房价必然是一个上涨的长期趋势,除非我们具备了商业化开发其他星球的能力。而政府的“招拍挂”政策对抑制腐败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不能否定其推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 2、供求关系。供过于求必然导致价格下降,反之就上涨。 3、劳动成本和货币政策。这几年劳动成本增加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人民币和美元虽然比值有所上升,但是和欧元区比是贬值了。
bdzz_zzz:你好! 土地资源暂时是丰富的,土地资产是稀缺的。建设用地不仅仅是资源,而且是资产,建设用地是城市建设投入的产物,同时是具有劳动价值。而一些没有投入的土地可能就没有什么建设价值。比如说沙漠和上海陆家嘴的土地谁的价值大,一比就知道。
房价不能推测,想要预测的话是需要很多数据和调查研究支持的。而且房价的涨跌如果不是在社会动荡的情况下也是不均衡的,也许有些区域甚至有些楼盘项目会涨价,而另外的就会下跌。
你好!芳华路有个培花久远公寓当初是我公司卖的!现在房价涨了很多了,一般可以卖8000-9500元(看具体装修,楼层了)!我前段看到那里6楼的毛坯房,买8200元!现在那里的交通等要比前几年好很多了!目前浦东三林都要卖8500-9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