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不问缴费年限的,只问缴费余额,你出国工作期间,账户是保存的,回来后仍然可以续缴.
不是很轻松,银行为了控制金融风险现在对于贷款的审核比较严格。 此外,个人直接到银行办理贷款,就是所谓的“直客式”住房抵押贷款,银行是不受理的,银行会要求你找一家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办理
公积金在购买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很多二手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公积金的房款周期太长,很多时候要在房产过户之后1~3个月原来的业主才能拿到全部出售所得。所以业主拒绝买方作公积金的例子屡见不鲜。 你也可以在买方之后申请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居民的一种房产福利,过去我国一直是“实物分房”,就是直接分配房产到职工名下,自从取消实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之后,住房公积金就应运而生,他就是货币分房的一种形式。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大部分,如果当职工购房时,选择按揭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水平比商业贷款低不少,如果不需要按揭的,那么凭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装修也可以支取公积金。
可以如此操作。因为国内银行现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业务。很多有担保资格的经纪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就开展了类似我爱我家这样的业务。
这种办法是可行的。 但是你不用把全部款项一次给付我爱我家,而是只将提前还款的那一部分提前给付就可以,剩余部分在过户当天给付。 我爱我家的操作周期有点长,一般情况下,原来的业主只要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那么到了还款日交付款项之后几个工作日房产就可以解除抵押,对于处于按揭中的房产很多都是这样操作的,谁让国内的银行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业务呢。
在开发商取得的预售房销售许可证等正规手续,同时开发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它所销售的期房才能审请公积金贷款.
看您的经济实力去决定. 2年,总的还款要比10年的少许多. 但,月供要多.因此短期的压力要比10年的要大.
现在有公积金转贷款业务,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在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其剩余的贷款额度附合您公积金可贷金额,且公积金正常缴费一年内未支取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转贷款业务.目前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推出此项业务,广受大众欢迎.必竟可以省不少利息,至于外地是否开展了此项业务不是太清楚,我想规矩应该各地是一样的.
在大连可以,但是 第一,不许把第一次借款还上 第二,个人最高贷款1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28万元,第二次最高贷款额为个人或夫妻最高贷款额减第一次贷款额!
毛坯房和精装房交费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在价格上单价在9432元以下的房屋,契税可以剪半收1。5%,公共维修基金2%,加一起是总房价的3。5%。在加上要预收物业费3个月,还有一些什么抵押登记费什么的也就是一两千元,(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多少钱买的),6%不知道是什么费用如果是9432以上买的契税3%加上维修基金2%也差不多6%
应该办产权证之前交,入住时交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规定的。
户口转出某城市,可以销户当地公积金帐户。
如果是国管的,国家有规定要求在15个工作日到账,如果不是就不好说了,要看你的贷款银行的审批速度,一般要一个月左右的。如果你现在买的房子已经是现房了,那么开发商会在确认你的贷款到账后的一周内书面通知你正式办理入住手续。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说你朋友胜面比较大,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去聊宅网上了解下。
应该是退还的你的定金和中介费,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去聊宅网上找找,也许能帮到你。
这是你的疏忽,开发商的售楼部应该会有土地证的明示的. 不过一般来说,一块土地从批地到办出商品房产权证,最快也要两三年,你的购房合同上如果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是2001年的话,那么应该是开发商于01年批到了地,在01到06年间进行了开发,如果是这样的话,开发商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而且批地与开发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东东,有些是一期开发,有些是二期甚至三期四期五期,也可能你购买的房产是二期三期,那么批地时间与交楼时间相距十年也算是正常的吧. 现在看你只有认了,如果你当初不认可土地使用年限的话,应该是选择不购买该套房产,既然己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只有钻钻空子了,比如说开发商没有在签订合同时作出必要的解释又或是没有在售楼部明示土地使用证等等,为你的索赔争取几分理由.不过即使索赔也赔不了多少吧,要看你的总房款,也要看法官的自主裁量了.
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你可以去一些专业的网站上了解一下,比如聊宅网,搜房网都是很不错的,希望能帮到你。
这个问题不是己经问过了吗? 只要签订了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赔偿所约定的佣金的,只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 一般不会判决赔偿佣金全额,而是判决赔偿其中一部分,比如佣金-1元也算做是一部分,毕竟交易没有成功. 象你的这种情况,只要中介公司与你们签订了合同,对佣金赔偿有明确的条款,打起官司来你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据了解,只有在长安区房管局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办理好网签,才能成功办理房贷。另外,据了解长安区房管局系统升级已在四月中旬完成,您可进一步询问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此事。 这个是我从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看到的 希望对你有用哟
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产权证没出证之前产权仍然归原业主所有,建议你与业主签订一份合同,不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因为在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可以买卖的,你要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合同,意思是说原业主将他对这套房的所有权益转移给你,而这样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有点儿拗口,建议你找一下律师吧,让他帮你拟定一份合同并且列明详细的过户时间,收楼交款细则,违约责任并进行公证。
改变付款方式需要改变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的话,需要到相关部门注销原合同,买卖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程序上比较麻烦,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取得其配合。具体时间上,要看房管部门审批的时间而定,建议就此事进展情况咨询开发商方面,这是我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的,你可以去那里了解下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具体的你要跟开发商对接协商。详细情况你可以到800家(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中去了解一下啦年!
证件不全的话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你可以去聊宅网,法律网问问相关的专家,希望能帮到你。
像这样的住房一般都是私人开发,无正规的房产证明,是不可以贷款的,后期产生法律纠纷也是很麻烦的.最好是买正规的商品房
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涂改的房价应该多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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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物业 物业找开发商 你不直接找开发商,如你能直接找也行。但是退房时不可能按现在的价格的。想要赔偿你就的刷泼妇,文明的你是无论如何要不来钱的,折腾才是硬道理,都吃软怕硬,不论开发商是谁,都怕闹事的,先投诉到12315 不行再投诉到质检 总之就是折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