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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我们这里没有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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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我们这里没有签合同?

我想问一下我们这里没有签合同,我想辞职,但是不让走。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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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01 17:33:51
  • 如果没有合同是没事的,你可以直接走。还有就是单位不给你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丁***

    2015-01-01 17:33:51

  • 2014-12-26 20:28:33
  • 好好沟通,掌握相关证据去劳动局投诉索赔。

    晓***

    2014-12-26 20:28:33

  • 2014-12-25 12:54:09
  • 说一声就闪人,不立即结清工资的马上打电话找劳动监察大队,请其前来处理:
    --------------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将***

    2014-12-25 12: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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