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契税计税依据的原则 有成交价格并经征收机关审核认可的,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没有成交价格的或虽有成交价格但低于所交易房地产实际价值太多, 征收机关不予认可的,以征收机关参照价格核定的计税价格(或者评 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此外,对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行为, 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 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 成人民币计算。全部
答:全国代开各行业发票TEL:13689506539QQ:790997888许经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 国税地税发票、 业务范围: 开发票、商企发票、...详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规定,对通过"招、拍、挂"等竞价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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