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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清算有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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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清算有何不?

结算与清算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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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2 05:30:29
  •   结算是指交易所结算机构或结算公司对会员和对客户的交易盈亏进行计算,计算的结果作为收取交易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的依据。因此结算是指对期货交易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的清算,既包括了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同是也包含会员经纪公司对其代理客户进行的交易盈亏的计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记入客户的保证金帐户中。
       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 资金调拨等原因所发生的货币收、付业务的清算。结算 有两种: ①现金结算。 ②转帐结算。 转帐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证 、限额结算、转帐支票、付款委托书、托收无承付和同 城委托收款等。
       清算是指清理被解散或者撤销的事业单位法人的财产,了结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而使法人妥善消灭的程序。根据《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前,应完成清算工作,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其自身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清算工作由清算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一般来说,法人的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依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法人在宣告破产后,要由法院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依破产程序进行清算;二是非依破产程序进行的清算,适用于非以破产为由的法人解散。事业单位法人的清算属于第二种情况。     清算是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重要条件。
      它主要包括:     (一)对其所属整体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公正地确定资产的实际状况;     (二)清理其债权、债务及完税情况;     (三)审计其财务收支情况,井通过核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经费支出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有价证券等,取得材料,作出结论。
           对申办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目的;     (一)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严格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     (二)通过审核事业单位的财务账目等,检查法定代表人活动是否遵纪守法。     (三)防止国有、集体资产及其收益流失,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结算原则:办理结算的收付款双方以及银行必须全面贯彻执行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和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没***

    2017-09-12 05: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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