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8、严重超载驾驶。全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