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产的水稻从不上化肥农药,想申请绿色食品,怎么办理?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 做了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2。
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
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国家对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保健食品,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经国家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药品、香烟不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答:绿色食品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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