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急
单位没有为我交纳社会保险,我提出辞职后,可否要求单位为我补缴社保
你好! 社保缴费一般都按省一级相关“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如下是“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对不交纳社保费用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欠缴养老保险费,瞒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由社会保险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应缴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仍未如数缴纳者,社会保险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单位拒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追缴其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日起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按日加收应缴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仍不执行者,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由社会保险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所以:如果个人辞工后发现单位没有交纳社保的话,是可以到相关社保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上诉,完全可以要求得到补缴的。
可以的,只是单位如果铁定不交,就要到劳动仲裁部门去投诉它才能让它交的.
可以,就是比较麻烦。去投诉吧,看值不值得。
答:《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从该条的反面解释来看,用人单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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