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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参战补助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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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参战补助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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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6 22:45:42
      城镇户口退伍和农村户口退伍的退伍费,由部队发放,标准是统一的。  
    目前,国家的退伍费标准,是每一年兵龄,发放四千五百元退伍费。服役两年,共发给九千元退伍费。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退伍费有所增加。  
    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经济补助,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标准。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差别较大。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
      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第二十七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真***

    2019-02-26 22:45:42

其他答案

    2019-02-26 23:24:43
  • 有,现在差距在缩小,有望在今后不久统一标准的

    s***

    2019-02-26 23:24:43

  • 2019-02-26 23:04:25
  •   对于退伍,部队发放的部分没有区别,但地方政府给予的经济补助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细则。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对于参战参试人员: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从军期间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其特殊保障为:  
    (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当地政府都有不同的执行细则, 可以向民政局了解详细情况。

    王***

    2019-02-26 23:04:25

  • 2019-02-26 22:54:30
  • 答:按照国家民政部的政策:只有农村籍和城市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伍军人才可享受参战补助。
    其他人(如城市和农村的有工作单位的、在职的、下岗的、退休的、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没有。

    黄***

    2019-02-26 22:54:30

  • 2019-02-26 22:48:52
  • 没有区别的

    于***

    2019-02-26 22: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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