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一、教职工定期核酸检测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教职工需开展定期抽检,每周按不同部门抽取5%的教职工开展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
1.定期核酸检测安排
具体核酸检测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教职工因出差、病假等其他原因当周无法参与核酸检测,可适当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人员调换,并提前1周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2.核酸检测地点
恒星大酒店(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3.核酸检测时间
第1周核酸检测时间为本周五(10月29日),其他时间安排接通知后将提前通知教职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现将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教职工外出应严格落实疫情外出审批制度,外出前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实时查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2.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根据最新版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及山东省卫健委和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要求:
(1)凡出现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7.3℃)的教职工,需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去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填写核酸检测台账,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2)国庆假期以来,凡省外入鲁返鲁人员,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景点游玩的,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鲁,填写核酸检测台账,并将核酸检测结果以部门为单位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3)凡从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或其他发生本土疫情但尚未公布风险等级地区入青返青的,返青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然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填写核酸检测台账,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3.严格落实每日健康上报、零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全体教职工每日须通过企业微信严格落实每日健康上报,如出现发烧、咳嗽、头痛及咽痛等感冒症状,应及时向组织人事处报备。各部门如有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落实具体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
4.积极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其他要求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全体教职工应主动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学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若因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当而产生重大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