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交接有哪些呢?
会计档案的交接有哪些呢?
1。单位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 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有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
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 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然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5。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答:会计交接是指会计人员调整时,由离职会计将有关工作和各项会计资料交给继任者的过程。会计人员工作离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详情>>
答:你好,会计证每年都必须参加年检的,年检之前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但继续教育培训的模式有很多种,有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有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有网络继续教...详情>>
问:请问谁有《会计综合实训教程》科学教育出版社出版--------分布解析
答:你去淘宝网上搜索一下,看看有没?详情>>
答:不用单独继续教育会计证教育的时候选初级职称的类别就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