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办理迁移证是户口本要被派出所回收吗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
1、如果当事人(户主)的户口是否户迁移的,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会在当事人的户口本首页加盖“作 废”专用章,并常住人口登记页注明“何时何地,因何原因,户口迁往何处”;
2、如果户主只是本人办理户口迁出的,只会在当事人的常住人口登记页注明“何时何地,因何原因,户口迁往何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答:··是的,但,必须是已经迁走户口,原来的户口本才可以收回(作废)。 仅仅有迁移证,不见得就会迁走户口。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