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纳入上级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本级监察机关有无处分权限?
对已纳入上级党委管理的下一级政府正职 领导人员,本级监察机关有无处分权限?
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不 断在调整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如在行政层级上设置了]5个副省级市、有的还将县长纳人省级党委管 理、有的市辖区的区长在职务层次上与其市政府副职领导人 员相同等。有的同志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六条规定,省级监察机关对所属副省级市的市长、 市(地、州、盟)监察机关对所属县的县长、市监察机关对 所属市辖区的区长有权实施监察,故相应具有处分权限。
对此,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作出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应 当依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也即对已纳人上级党委管理的下一级政府正职领导人员,本级监察机关没有处分权 限。
与此类似,一些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的职务层次与本 级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相同,如有的兼任本级政协副主席、有的以上一级政府工作部门副职领导人员身份兼任本级政府工 作部门正职领导职务等,对此,因上述人员已纳人上级党委 管理,本级监察机关没有处分权限。
答:监察机关的权限如下: 1、检查权。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 2、调查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详情>>
答:●台湾的政党很多,大约有100多个,但主要的只有五、六个。 ●国民党是历史悠久的政党,由孙中山先生创立,其前身为中国同盟会。1921年,同盟会联合4个小党派改组...详情>>
问: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后,是否可以随时出国?(除中国以外国家)
答:不可以随时出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