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是什么?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是什么?
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答: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第十四条: 1. 上海市城镇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1. 家庭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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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的步骤如下:①民主提案。提案分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2种。集体提案由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进村入户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 求村民意见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