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
想请教一下法律界大师,我在对方的居住地起诉离婚,法官和对方关系不错,明显说话向着对方,第一次因对方隐瞒分居两年还多的实情而谎称感情很好,加之女儿出庭作伪证说我们是在一起,所以法庭判不离。如果第二次对方仍然不同意离法庭是否还是可以判不离?(我们的确分居两年半,这两年半没见过面,因为法律采信了女儿的伪证,我该怎么才能证明分居事实?)法律还有哪些情况规定不予离婚?比如对方出具医院的假癌症病历,还有其它哪些理由?不甚感激
不必上诉了,90%判不离. 半年后重新起诉,90%判离.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该条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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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