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公司
请问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账务处理哪些可以做到合理避税, 如间接费用中的管理费用等,请给予帮助, THANKS
一、预售购房款挂在往来账面。 将预售购房款记账,使得应该马上缴纳的税款变成往来流动资金,偷逃经营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暂不确认收入,特别是利润率低于15%的项目) 二、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 以各种理由诸如未清算、未决算或者是商品房销售没有全部完毕等原因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延迟纳税,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在年度内随意调整税款的申报数额,通常做法是年初、年中减少申报数额,年末全部缴清。 四、钻政策“空子”,不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 开发项目应在全部竣工结算销售后清算土地增值税,而部分开发商迟迟不结算或者是故意留有一两套尾房,结果无法进行整个项目的结算,影响了土地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
五、开发成本计入对外销售商品房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 六、从售楼款中抵减代理手续费。 将代理销售商手续费支出直接从售楼款收入中抵减,而从代理商处收取的楼款净增额为计税营业额,以此少缴营业税。 七、扩大拆迁安置补偿面积,减少可售面积,多结转经营成本。
八、用房屋换土地。 房屋和土地之间的税费相差达到7%,将房屋换成土地可以减少应缴纳的税额。 九、降价。 无正当理由降低销售商品房价格,从而达到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十、整体转让“楼花”不做收入。 根据规定,开发权整体进行转让时,按照约定要收转让费,部分开发商却不按照规定做收入,而是挂在往来账面,以达到偷漏税的目的。
摘自: 。
避税手法是有的,但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筹划,上面说的都是偷税手法,而且这都是很容易查出来的内容,根本不能用。
答:合理避税四大常用办法: 1、在兼营事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交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应该分开核算,而且要按各自的税率核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核算增值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