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不法改变“资产=负债+说?
会计中的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不法改变“资产=负债+说有
楼主的困惑我想关键是如何理解这两个等式之间的关系: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利润=收入-费用 等式(1)和等式(2)各自是恒等的,这一点无须质疑。 其两者之间的关系简单概括为:等式(2)中的“利润”到期末要转入到等式(1)的“所有者权益”中。
实际上任何一项业务都不会超出以上两个等式中的六个基本的会计要素的范畴。每一项业务都将影响这两个等式中某几个要素的增减变动。 要真正理解这个恒等关系,不妨我们自己假设一下,做几个例子: 1、仅影响等式(1)中的要素 A。只影响等式中一个要素: 支付银行存款,购入机器设备。
此处“银行存款”和“机器设备”都属于资产类,因此实际上资产总额没有发生变动,只是资产类科目此消彼长,当然等式依然存在。 B。影响等式中两个要素: 以银行存款支付未付的货款。此处“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应付账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您再看等式(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左边“资产”由于支付了“银行存款”而减少了一个额度,右边“负债”由于“应付账款”得到了偿还也减少了一个额度,即等式左右同样减少了一个相等的额度,等式当然依然成立。 2、影响等式(1)和(2)中的要素(关键) 货款尚未收到,但是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这里等式(2)中“收入”增加,等式(1)中“应收账款”增加,如果分别看这两个等式,表面上已经不成立了。 但是我们究其实质会发现,等式(2)中隐含着“利润”的增加,因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等式(2)的左边“收入”增加了,等式(2)右边是成本不变的,那么“利润”自然是增加的,且额度就等于收入增加的额度。
所以等式(2)依然成立。 再看等式(1),左边“资产”中的“应收账款”增加了,而右边似乎没有变化,而实际上,上面等式(2)中隐含的“利润”增加,反应到等式(1)中,就是“所有者权益”增加,其额度恰好就是应收账款增加的额度,这样,等式(1)也就仍然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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