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订立遗嘱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 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如果有保险,在身故受益人处填写或改写人名就可以了,且受益人得到的是免税的保证金,保额是多少他就得多少。
任何一种形式的遗嘱,只要是依法而立,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没有高低之分。人们通常说遗嘱的法律效力有高低之分,主要是指一个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时,以哪一份为准,即哪一份有法律效力。 根据《继承法》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所立的几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即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
一个受法律保护的遗嘱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必须同国家法律的规定相一致,否则,其遗嘱无效。一般来讲遗嘱内容不合法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2)遗嘱处分了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 3)遗嘱违反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这要求设立遗嘱的方式须按法定的方式设立,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否则其设立的遗嘱,也可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 。
答: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遗产或其他事务并 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是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