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肿瘤接受放疗的同时,正常组织或多或少会受到 一定的损伤,因而对一个接受了根治性放疗的患者而 言,短期内一般不能再接受同一区域的放疗(照射区 域之外的肿瘤除外),否则正常组织将不能承受而出 现严重副作用。但是,有些肿瘤首程治疗疗效较好,在治疗后较 长时间(一般是两年之后)出现复发,可考虑做第二疗 程的放疗,这种情况多见于鼻咽癌,也见于乳腺癌、食 管癌等。由于同一部位再次放疗时副作用更易发生, 所以放疗方法通會要做改变,如采用超分割、适形放 疗和后装放疗技术等。只要措施得当,预期的放疗反 应还是可以降到最低限度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局部复发距首程放疗间隔时间较短,但因复发肿瘤灶引起出血不止、 剧烈疼痛和局部明显的压迫,仍可再次应用放疗, 以取得缓解症状、减轻痛苦、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的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