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调整吗 ?固定资产按暂估金额入账?
固定资产按暂估金额入账,决算后有差异,需要调整吗 ?
值得注意的是,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在《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有较明确的规定,但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如何在税前扣除,税法上却无具体的规定。 因此,固定资产入账,跟是否付清款没有直接关系。 发票到时,按发票金额调整以前的暂估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 暂估金额小于发票金额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 暂估金额大于发票金额时,差额借记“应付账款”。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相关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公司可以按决算金额调整原入账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