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分割单指的是什么呢?
原始凭证分割单指的是什么呢?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答: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51条规定“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