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哪些?
一、提高认识,积极发展特殊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助推残疾人就业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残疾人的教育水平,增强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途径,各区教育局、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要从当地教育、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职业教育,健全管理机制,满足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需求。 二、明确定位,建立特殊职业教育办学体系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特殊职业教育纳入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本市的职业教育资源,采用特殊职业教育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简称中职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等多种办学形式和安置方式,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各类残疾学生提供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满足不同残疾类别、程度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
答:近代最早的实施职业教育的全国性团体是中华职业教育社。1917年5月6日由黄炎培、蔡元培.蒋梦麟等人创办。以推广职业教育.改良职 业教育、改良普通教育为奋斗目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