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是怎么核算的?
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是怎么核算的?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货款,大多以收取手续费形式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因此,由于进出口而计缴的关税均由委托单位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从委托方收回。 代理进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也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账户来反映的,其对应账户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答:1、可以定性为无照经营。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