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介绍?
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介绍?
1、定义: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2、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符合建房申请条件。 3、宅基地的取得: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 4、宅基地的内容及限制: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制的处分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2年未建或拆迁2年未使用的,收回
答:①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一九八二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