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
达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
1、本市缴存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首套房或改善性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自住住房、为子女购买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省内缴存职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合法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省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至少需一方具有达州户籍,并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合法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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