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共同债务吗
婚姻存续期间,前夫为做生意,借了我父母十万(他写的欠条,我知情),还借了其他人的(我不知情),后来他全赔了,他借的这些钱全用于做生意,家庭开支全是我负担。现在我们离婚了,这些钱我该还一半吗
你丈夫的借款行为发生在你们夫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并用于做生意,如果你们离婚,你应该还一部分,至于你应该承担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各自一半.详细的请问律师.
这些钱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借的,而且全部用于做生意了,你应该还一半。
答:女方是因豪赌欠下的巨款, 不属法律规定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只要有证据证明女方的债是赌债, 那么就是属于违法的。 男方无须承担任何赌债。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