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和卖出的货物开的都是普通票,可以作为增值税的销项和进项抵扣吗?如不能应怎样处理?
购进和卖出的货物开的都是普通票,可以作为增值税的销项和进项抵扣吗?如不能应怎样处理?
卖出的货物开的是普通票,仍然要按17%(或13%)计算销项税,但购进货物是普通票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处理:购进货物时尽可能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卖出开普通票要按适用税率交销项税,买进开普通票不能抵扣任何税额,全额入货物购进成本。
普通发票不可以抵税,还是按17%缴纳增值税.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才能抵扣。
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税的,只是按17%缴增值税. 要抵税的话,一定要让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是废旧物资、农业、运输的发票可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可以,否则一律记入产品成本。
卖货开局普通发票,销项税正常计算,销售额应视为含税价,即: 销项税=[销售额/(1+17%)]*17% 购进货物开具普通发票一般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但有些发票可以抵扣: (1)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完税证明。 (2)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不能做为进项抵扣,销项还要按17%交税,应该要增值税发票。
答: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或者13%)下面按照17%说明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200/1.17*17%-100/1.17*17%=14.53(上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