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欠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用人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而不给与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该规定里“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应当理解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应缴费期间,累计缴费满1年,而不限定于在失业前1年发生。据此理解,该织布厂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年满1年的,织布厂的职工在失业后就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另外,由于该企业欠缴失业保险费,所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标准应当是按照其实际缴纳的时间来计算。
答: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