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有哪些?
南昌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有哪些?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保留半年以上余额;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6、申请商转公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不高于所购房价款的50%; 7、原为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 8、商转公时不能办理组合贷款。
答:1、申请人条件: a、贷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正常缴存 公积金 六个月 以上; b、申请人对该自住房享有所有权,该房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已办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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