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项目部的地位问题
我公司与一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定立了钢材购销合同,但项目部一直没付款(此工程是由建筑公司承接的,但实际上施工的是该公司项目部,这个项目部类似于一般的建筑队,挂靠在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接活,在实际上是独立的只有经理说了算,但这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很难证明),现在工程主不给项目部工程款,项目部不给我公司钢材款,我公司要是起诉的话是不是只能起诉建筑公司(这个建筑公司是皮包公司没有资产,但项目部经理有个人的资产),如果要是想让项目部经理负责的话,可以吗?怎么办?
最高法有个司法解释,在应办理工商登记而非办理的情况下,可以它的直接负责人为被告,建筑公司项目部是没有法人资格的,你可以先只以项目部经理为被告起诉,看看经理与建筑公司到底如何应诉,如果他们合伙说这是基础代理应由建筑公司承担责任的话,这说明他们关系很好且准备赖账了,这时就很难办了,建筑公司没钱还不了,经理又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我想你也很弄到他们之间有关承包合同的文件,这时还是私下解决为好,想办法与项目经理,工程方沟通,找找关系看能不能只把大头拿回来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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