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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用价值70万的两套一室房屋与乙交换价值70万的一套二室房屋,并获赠一辆价值12万的汽车。契税税率3%。契税纳税人是谁?纳税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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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5 13:16:48
    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依不动产的转移方式、定价方法不同,契税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3、根据上面题目:
    (1)契税纳税人是乙。
    (2)纳税金额是:120000*3%=3600元。
    2010-11-25 14:14 补充问题
    乙将汽车赠送给甲,所以应该是甲缴税吧?
    乙将汽车赠给甲,是甲交换房产时超出乙方产的价格差额。所以,甲不缴纳契税,应该由乙按房屋交换价格的差额作为计税依据来缴纳契税。 
    

    z***

    2010-11-25 13:16:48

其他答案

    2010-11-25 12:00:13
  • 根据《契税暂行条列细则》规定,房屋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的,由多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所以,应该是乙为契税纳税人,纳税金额为12万*3%=3600元。
    

    1***

    2010-11-25 1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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