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急!
双方婚后购房,但是房产证是女方名字,现在两人要离婚,女方认为房产证是自己名字,房屋应归己所有。 女方要求:1.若协议离婚,必须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 2.若协议不成,女方将独自办理过户,这样即使男方起诉,也不可能再得到这房子了。 请问大家: 1.女方是否有权这样做? 2.婚姻存续期间办理过户,是否不需双方签字? 3.面对这种情况,男方应怎样做才能最大程度获得财产?
婚后购房,产权上写谁的名字不是关键,没有你的签字,这个房子过不了户,若是如此,房产局也是违法的,相信,他们也不会去做违法的事,即便做了,你还是可以要回来的,而且谁做了,他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朋友,你放心吧。当然,最为保全的方法,你首先向法院讲明(书面保全)。
房产证对产权的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不是户主写谁,产权就归谁的。我想房产证的格式应该是全国通用的吧,可以拿出来看看。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不是产权证写谁就是谁。 不可能独自办理过户,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过户也可以被法院的判决推翻。 你把这些法律拿给她看,让她老实些,别耍小聪明。
你好! 请问大家: 1.女方是否有权这样做? 可以肯定告诉你--她无权私自处置房产!因为房产是属于婚后共同添置的资产,属于共同财产之类; 2.婚姻存续期间办理过户,是否不需双方签字? 婚姻续存期间,单方面处置共同财产行为是无效行为,是可撤销行为; 正常的处置必须夫妻双方签字才生效; 3.面对这种情况,男方应怎样做才能最大程度获得财产? 面对目前这种情况,可以心平气和的明确告诉对方:房产证虽然是她个人的名字,但是并不是就是她个人的产权! 为了防止她个人单方面处置之后引起其它麻烦,你可以事先到房地产局提起限制交易声明(登记);或者是主动提起诉讼离婚,同时申请冻结此房产的交易。
你好: 双方婚后购房,但是房产证是女方名字,现在两人要离婚,女方认为房产证是自己名字,房屋应归己所有。 女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婚后购房,房子为双放共同所有,不应为房产证是女方名而房子归女方所有,(除非有特别约定)只要你能举证购房款是你们共同承担即可。 女方要求:1.若协议离婚,必须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 协议离婚只要你同意即可。 2.若协议不成,女方将独自办理过户,这样即使男方起诉,也不可能再得到这房子了。 只要你能证明房产不归她个人所有,也就是我前面回答的,她就不能办理过户。 1、女方可以这样做; 2、需要双方签字,除非你放弃。(必须证明是共同财产) 3、其实不难,按我上面所说即可。房产一半归你所有。
答:本不需作答了,但担心春寒翠袖网友的回答扰乱了你的判断,所以、再来给你详细说一下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