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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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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对于这点我有点糊涂:既然免征增值税,那也就是说其买价中应该是不含增值税的(这是我个人理解,也不知对不对)。但为何又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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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3-15 08:16:53
    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但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本身是含增值税的。因为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购入含增值税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电力、地膜等,这些物资购买时是含增值税的,销售时随同农产品转移给农产品收购者,所以农产品收购者在对外销售农产品,税法允许按照一定的扣除率进行抵扣。

    巅***

    2009-03-15 08:16:53

其他答案

    2009-03-15 11:02:25
  •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农产品是免税的,免税的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如果购进的生产原料或货物为农民自产的,那么就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能抵扣销项税,这样一般纳税人就要吃亏了。于是就出台了“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个政策。从2002年起,可按13%计算抵扣(普通发票或收购凭证)。

    1***

    2009-03-15 11:02:25

  • 2009-03-15 08:09:19
  • 我认为是这样的,免税的农产品并不能从农户手中直接购买,而是通过农业企业-林场,农场或国有的粮食储备站购入,这些企业实际上税负并没降低(国有的粮站除外)。对企业的所得或个人的所得征税,与增值税的原理是一样的,都是对产品的增值额征税,不过增值税是具有税源控制的方式而已。

    1***

    2009-03-15 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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