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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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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如果总公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在同一县市的,不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需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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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1-11 16:22:19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实行统一核算(即分支机构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如独立核算,则可根据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认定标准来认定),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但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如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无需提供上述证明)。
      但分支机构属小规模商业企业(即年应税销售额180万元以下)的,该分支机构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具体按国税发明电[2004]37号、62号文件规定执行)。 总机构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其分支机构从事增值税应税业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说明:不要说总机构不是一般纳税人,就是其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照样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分支机构独立核算、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总结: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无关紧要,关键是看其是否独立核算及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

    m***

    2008-01-11 16:22:19

其他答案

    2008-01-11 18:21:15
  • 如果总公司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一个县市,其分支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资格。如不在一个县市,分支机构需要在经营地注册并交纳流转税,所得税可以汇总到总公司交纳(2008年起也要在属地交纳)。因此该分支基本不能享受一般纳税人资格。

    1***

    2008-01-11 18:21:15

  • 2008-01-11 14:46:25
  • 如果总公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在同一县市的,不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必须在总公司开票,才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的 
    

    小***

    2008-01-11 14: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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