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生儿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南昌新生儿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 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答:办理条件1、婴儿出生后应于一个月内在其父亲或母亲处登记户口 2、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或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公民为其新生婴儿办理报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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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详情>>
答: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重要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是发展_主义协商民主、发挥政协作为 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