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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发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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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发票上

一项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费里程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运输项目及金额”栏的填开内容中,“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
  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仅指本通知规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货物数量还要填写有什么意义?运输方式在哪里填写?发货人、收货人是同一个人,还要填写起运地、到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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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0-08 16:44:58
    我们抵扣的票是这样的:
    在运输项目及金额栏里,运输公司打印有“货物名称、数量、运价、里程、金额”,如果有其他项目比如服务费,就打在其他项目及金额栏里面,只写金额就行。在备注栏里要注明起运地和到达地。
    提醒你注意两个问题,这是我们经常遇到的:
    1、一定要在备注里写起运地和到达地,不写不给抵扣,格式没有要求。
    2、收货人和发货人不能相同,我们有次因为相同而不给抵扣。

    一***

    2007-10-08 16: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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