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您好,关键要看你们当时的拆迁协议如何约定<br/>拆迁补偿分货币安置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从你的叙述看,应当属于产权置换,对于给你安置的回迁房屋,当时在拆迁协议中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了面积?如果开发商违约,导致房屋超过了面积,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我分析6年回迁,是否存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问题?如果存在,则你们还可以追究其责任。<br/>如果回迁方超过了实际面积,你们可以考虑按照成本价购买协商解决该问题。<br/>希望我的答复帮助您,如需详细咨询克致电联系我!
你好,我是南坊的业主,其实南坊好多的房子都已经有主了,只不过暂时没有搬进来住,估计年底就可以入住了。
如果他生前签订了协议,其实只是个履行的问题, 我认为不需要诉讼<br/>你和当地房屋过户的建委联系,如果原房主的妻子、子女没有异议,可以办理过户。<br/>而且这不涉及继承问题,因为他生前已经签订了协议,只是继续履行的问题而已。<br/>如果最后对方不配合,你们可以起诉要求他的妻子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判决后可根据判决办理过户。<br/>你先到建委咨询下吧。直接过户最好。希望我的答复帮助你,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电话或QQ联系本律师!QQ空间及博客里有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资料供您免费查询参考。
懒房租啊?这也算违约啊!你就抓着这个理由把他赶走!再要不你就卖给他得了,必经他有优先购买权!
他没有权利保留钥匙,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你已经付了押金,在你付清房租时,这房子的使用权已经归你了,他这种行为侵犯了你的使用权。 <br/>如果他一定要保留就应该在合同里写清楚说如有物品丢失他要负责任
您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过合同生效时间,那您签订合同时租赁合同已经生效,您已经承租了该房屋。不论您想不想继续承租该房屋,建议您可以先和房东沟通情况,看如何处理为好。主张
那要看你用的什么油漆啊,一般把窗户打开,在家里多放几盆木炭,二个星期的样子就可以了。 <br/>当然,如果不急着住的话,空放的时间越长越好。
你好,<br/>1、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br/>2、可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收费依据。
你家的阳台要封的话要到物业去办理手续。只要是在护拦里面做就可以的。不让封还是出于整体考虑,要大家一起封就是最好。
一般是装修完半年入住,因为刚装修完会有辐射等,对身体不好,如果比较讲究的话还要挑选日子,有的日子忌讳搬家,有的则是乔迁吉日。可以翻一下黄历
你好!房子最好去房管局查看,并且去建委查看相关文件,并要求房产商出示房产五证<br/>对的<br/>原件
你没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其它的都是没有用的,你们的合同根本不够完善,只说明了供暖,没有说明供暖的程度,现在是有供暖的,只是供暖的效果达不到你期待的水平而已,所以细节很重要,就算起诉也不会胜诉的,所以只能协商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