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屋面积增加,该不该补房款,怎样补?多谢
你好!我是密云县的拆迁房屋回迁户。我在2004年3月8日前搬出被拆迁房屋,现在已经快6年了,终于盼到能回迁了,现在的开发商却故意把房子盖大了(1栋楼平均每户大了7平方米)让我们按照现在的市场价的80%补交多出的平米钱。现在的市场价6000元/平方米。补交房差款就要4万元左右。可我们当时被拆迁时的市场价为1400-1800元/平方米。开发商不同意按原来的市场价让我们补交房差款。还告诉我们已经通知你们入住了,每个月的周转金也不在发放。我们觉得不合理才不办理入住的,开发商不发周转金.您看我的问题如果上诉能否打赢?
您好,关键要看你们当时的拆迁协议如何约定
拆迁补偿分货币安置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从你的叙述看,应当属于产权置换,对于给你安置的回迁房屋,当时在拆迁协议中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了面积?如果开发商违约,导致房屋超过了面积,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我分析6年回迁,是否存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问题?如果存在,则你们还可以追究其责任。
如果回迁方超过了实际面积,你们可以考虑按照成本价购买协商解决该问题。
希望我的答复帮助您,如需详细咨询克致电联系我!
您好,关键要看你们当时的拆迁协议如何约定
拆迁补偿分货币安置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从你的叙述看,应当属于产权置换,对于给你安置的回迁房屋,当时在拆迁协议中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了面积?如果开发商违约,导致房屋超过了面积,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我分析6年回迁,是否存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问题?如果存在,则你们还可以追究其责任。
如果回迁方超过了实际面积,你们可以考虑按照成本价购买协商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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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和业主到开发商处核实可不可以改底单,如果可以就没问题,其实就是把原业主的购房合同改一下名字,一般是他的作废,你和开发商在签一份新的,和买一手房一样的.
1、看看开发商能不能协助办理变更,就是所谓的"改底单"; 2、如果合同已经在房地局办理备案,那么更名就是不可能的了,更不可能办理贷款
最最关键一定要去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去登记备案,只要备案了,谁也无法抵押,就受到法律保护了。切记切记!
没办法,因为现在出现物业费拖欠很严重,虽然您不会但是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产权证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内可以拿到,但是你必须按时缴纳契税等费用,否则总也拿不到。物业费在没有入住的情况下收取半价,这是惯例,有的地方都是收取全价的,公共照明费一般就随当地物业惯例,因为也没有多少钱,大头是物业费。
你应该有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你可以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去你房产所在区的房地局查一下你房产证未办下来的原因,谁的原因就起诉谁。
公约里面有这条约定,既然你签过了也就没办法改变了。相信小区里的住户跟你一样不能封闭,物业公司可能出于某种角度不给封闭阳台,等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如果大部分业主都有这种要求,到时就可以了。
尽快去找物业吧,占这点小便宜心里总是不安,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你已经按揭就不要管他什么时间办理房产证,只要合同经过登记备案,你就受到法律保护了,即使办下房产证也同样已经抵押给银行了,直到你还清贷款,拿手续去解除抵押,你才能拿到没有设定抵押的房产证。应该是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后先给你,银行手里有他项权证,内容就是你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和期限,你的房产证注明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和期限。
这也是二手房交易中常用的手段,可以做,但是您要在合同中表明这一项,一定要写详细此款用途及违约责任等。
这一问题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 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 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 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
是二手房,正常过户后就可以办理你和小孩的户口,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议房子过户后再付清全款,可以将用单位的公积金去办理转按揭,如果用你的公积金办按揭,就不能再用你老公的公积金办按揭了,因为他是担保人,但可以用房产证取出他的公积金。
重庆有很多的房屋中介机构,他们可以代办你的事情。 由于你房子还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转移按揭,当然,买方如果愿意出全款,你也可以不办转按揭,由你收取买方全款后,继续由你去还按揭房款。 在办理中,会重新与买方签一个合同。具体的可以咨询任意一家房屋中介。 不过提醒你的是,可能你在重庆的时间少,对重庆房市情况了解不多。你的房子因为单价较高,很难卖出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可以购买!改底单的房子要求全款是肯定的 但中介收2万的改底单费用这个就不一定对了 改底单的费用属于卖房子的业主出的给开发商的 并不是要你给中介的!你自己要小心了!有可能中介想骗你2万!你找的是那个中介啊?有没有看到真正的房主啊?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