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没什么区别啊。有什么区别的。都是房产证而已。与是否是一手和二手没区别。一手二手主要是区别购入的渠道。一手是指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产。二手主要是指从用户那里买的已经使用过的房产。望采纳
一般情况下,没有贷款的一般七成、有贷款的六成再减去贷款数额。但房产抵押特殊情况比较多,如果不懂可以私信问我。<br/>你是哪个城市的呀
B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份持有占33.3%。 A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持有占66.7%。 公司地址的土地证和房产权登记方为另一工厂的法人代表即A。(A在成立有限公司之前,已有工厂存在并运营,后公司成立后,业务都转入公司运营。工厂的法人代表为A。 工厂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 1、现B在银行贷款160万,A为抵押担保人。(实际贷款使用者是A,B从无使用此贷款)
? ?(1)抵押权的设定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仍然保留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手中,无须交给债权人占有。这是抵押担保最显著的特征,是抵押区别于质押、留置的标志。由于不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收益抵押物,抵押权人也无须支付保管抵押物而发生的费用和承担抵押物的灭失风险。但是,不转移占有随之而来的风险就是抵押人可以随时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利用房屋设定抵押来说,抵押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 ? ?(2)抵押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的发生应当遵循公示、公信的原则,由于不转移房屋的占有,无法以交付的方式实现物权的公示。为了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采取登记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公示,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避免纠纷出现,才能实现抵押制度的功能。因此,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 ?(3)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才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物权法》对房屋的抵押权坚持登记生效原则,即抵押权必须在法律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产生在抵押物上建立抵押权的法律后果,更不能对杭第三人。但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不同,只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此时,抵押权尚未设立。只有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才得以设立。因此,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也有义务到法律指定的机关去办理抵押登记。
卖方: 一、结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或婚姻登记处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 二、未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婚姻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 三、离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 3.离婚证原件(离婚证明) 4.离婚协议原件(盖有鲜章) 5.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四、房主或共有人去世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继承公正书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五、赠与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赠与公证书原件 3.受赠人身份证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六、无屋民事行为人出手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法定监护人证明(户口或相关的法律文件)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4.房款用途证明(民政局盖章) 七、境外人员出售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夫妻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国安局相关文件(这个视情况处理) 八、新证(还房、集资房、房改房新证按老证的规定) 1.房地产权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九、房主本人或共有人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需办理公正委托 买房: 一、境内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境外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国安局相关文件 谢谢采纳。
最高可以贷出房屋评估价值的7层,是评估价值,不是市场价值。一、房屋抵押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二、所需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7、贷款用途证明;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等你贷款还完了,就去到你贷款的那个网点领房产证,做贷款结清手续,拿着手续去你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解押,因为在你未能归还银行贷款期间,你的房产证是在银行压着不会给你的,至于土地证,那就看房产开发商之前根银行怎么谈的,你也问不到真话,房产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当地国土资源厅会给发一个土地大证,然后再等着开发商把土地一个个的分割给每一个为他们挣钱的业主,如果他们把土地大证背着你们给抵押掉,到别的银行贷款的话,你们就死定了。
如果你的房子之前有贷款,还清了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贷款,没有还清的话就不可以。因为你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你的房产证会在房管局(应该是这个机构吧)盖一个抵押贷款的章子,只有当你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还给你开结清证明,然后你凭这个证明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盖一个撤销抵押的章子,你的房子才能进行第二次贷款。
不可能。原因是你们开初的动机就不对,过五年后物价长的天高,你去过户时还不一样的按市场价款评估纳税——那时,说不定其费用总额比现在还要高好多呢!况且,在五年内,你的卖家发生什么后悔或它类利益变故,你哭都来不及!
建议过户。<br/>因为房产不过户,你们只有居住权,而还未拥有所有权,如房产被征地拆迁等,你们是得不到补偿的,而过户后可以。所以建议还是要过户。
这个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甲方履行协议,将房屋过户给乙方。<br/>因为甲乙双方的协议已经约定3年后将房屋过户,现在到达了法律规定的过户时间,甲方理应履行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很多地方的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及诚实守信原则,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成立,乙方取得房屋的产权。<br/>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br/>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好:<br/>房屋的所有权是根据登记簿来确认的,现在房屋的产权人显然是甲。<br/>《物权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则登记机关予以更正。<br/>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证据问题,丙实际出资,是需要有证据证明的。如果丙不能有效证明房屋由自己出资,则该房屋就回作为遗产由甲的继承人继承。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并主张老大未尽赡养义务不分或者少分。
可以这样理解不,房主作为委托人,将该套房屋的买卖手续全权委托给某人办理。<br/>应该是委托公证,而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至某人。<br/>应仔细看该委托公证的内容,辨别该公证书、房屋两证的真实性。<br/>办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与该委托代理人之间所签署的书面赁证,并注意在合同中填写该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及保留其有效身份证和相关复印件。
会依据受害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判决生效后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br/> 理由:房屋仍然是司机的,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但物权没有变动,房屋仍然是司机的。<br/> 法律依据: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1、没有风险,如果没有成交的话,那中介公司会将意向金全额退还,因为不管是签合同之前,你改变主意或者是房东改变主意的话,中介公司都必须全额退还。而且交意向金,中介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你购买这套房子就具有优先权。<br/>2、交易价格是由房管局评定的,并不是按照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br/>3、买二手房最好是找比较大的中介公司,这样会更加保险。
基本上没什么风险的,找个大一点的中介公司,要下定的时候去房产交易中心拉一个产调,上面有这个房子的详细信息(包括有没有抵押)可以让中介去拉。<br/>一般情况交易就是 签订定金合同,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让后到交易中心去省税,税收认定缴纳后就可以过户了,基本上就算完成了!还有不懂可以追问。
你这种房子法律上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赠送的形式转让,你们可以私下定一份协议,协商此房的具体细节,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对方很明显就是在耍你啊。<br/> 买卖房产必须进行过户才有效,言外之意,现在你家住了3年的房子,从法律上来说,你家还没有真正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仍然是在张某的手里,张某有权随时要求你家搬出去,张某只不过要对你家承担违约责任罢了。<br/> 现在你应该做的是,主动找对方要求过户。对方不予配合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张某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张某仍不予配合的话,张某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解除与你家的买卖合同,但是,你家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二为与你家进行房产过户。<br/> 除此之外,张某没有其他的做法,建议你家立即起诉,有合同为证就够了,要不然你家就不会真正得到这个房子的所有权。<br/> 你有那两个证书没什么很大的作用,必须要有房产证才是房子的唯一合法证据。张某不配合的话,必须要起诉,而且是越快越好,真的等到张某再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然后张某又跑了,那你家可就倒霉大了。<br/>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br/> 去法院起诉的后果会有两个:一是张某与你家办理过户手续,二是解除与你家的买卖合同,但你家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br/> 你家都有买卖合同,怕什么啊。抓紧时间办正事去吧。晚一分就多一分风险。
最好,让买方自己过户,手续很麻烦,这样卖方签完买卖合同拿到钱就OK了。看你的情况,自建房,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的?过户时都不一样。最好到房屋所属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这样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