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只有产权证没办下来,应该还可以更名。<br/>如果手续还没到房管局,可以通过你买房子的那里去咨询一下,如果可以改名字,他们肯定会给你改,可能会塞点黑钱,关系好就用不着。手续都在房管所的话改名字就麻烦。<br/>等证办下来,要换名字只有过户,会缴很大一笔钱。
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条件:<br/>凡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br/>①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br/>②借款人与卖房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的买卖合同或购房意向书,<br/>有所购房的总价款30%以止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在建行开立存款帐户(或持有龙卡);<br/>③借款人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br/>④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并提供建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br/>⑤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个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对方出了房产证,等这边交完税和首付就可以了<br/>如果要贷款,银行要先审核你的资格,审核通过了才会给你贷款,贷款通过了之后才可以过户
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但是你所说的大产权是什么意思,如果属于私产房应当是有房地产权证的。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定金或违约金其中之一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能两个都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再谈谈条件呗,你也不能开大口,新的城市房屋征收的政策好像出来了,你去看看吧。如果就你一个没签,被法院强制执行也是有可能的。
全款:直接过户 交过户所需的手续费就好<br/>按揭:相对麻烦 前按揭合同 银行审批 过户(过户手续费) 取证 将证交会银行 银行会给你抵押合同 固定时间还按揭款(月供)
有贷款?没贷款?<br/>有贷款的必须还情贷款注销抵押后才可以减少共有人<br/>没贷款的课直接减少共有人,也是部分产权过户
你好,<br/> 1 双方协商要基于诚信,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替换"属投机取巧,并且伪造的证据将不被法院认可.<br/> 2 协商是最好的方法,否则,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履行情况向对方赔偿---对方赔偿有合同依据.<br/> 3 双方应互谅互让,尽量降低双方损失.
不可以,因为你的房子已经被抵押了。而一套房是不可以抵押两次的。如果贷款欠的不多了,可以先找人借钱还掉贷款,拿回房产证,取消抵押登记。再用房子抵押去多申请一些贷款。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2、离婚前的房屋产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3、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4、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
在卖房时,房屋是不能有贷款和抵押的。因为有贷款或抵押的房子无法进行网签和过户,当然也是不能交易的。那么卖房前如何才能让房子解抵押呢?解抵押时要注意什么呢???????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上市交易的,如果出售必须首先还清贷款。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同意而出售的房屋是不能转让的。”你只有先将房子解抵押,获得房屋的完整产权(他项权),才可以将房子进行交易。 1什么是解抵押?????? 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这样的房子不能够出售或者赠与,只有把贷款还清,去抵押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做解除抵押登记后,房子就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了。从还清贷款到做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的过程就是解抵押。
首付交完 就要办理按揭贷款了<br/>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 无房证明<br/>银行按揭办理完了 房产证办出来 就可以过户了<br/>正常程序 是 到房管局打首付款 (资金监管) --房子解压--房主拿证--你们过户---你办理按揭贷款 ---交接 物业<br/>首付款给房主干嘛? 首付款给房管局那边进行资金监管,你这样风险就比较大!二手房买卖你们是私交吗 没有找中介等第三方吗<br/>打完首付 就该过户了 ,然后办理银行按揭,注意的控制风险 ,打首付的时候保留好证据 让中介给担保证明一下!
原本的房产如果只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带着死亡证明和您父母的结婚证,吧房子交给父亲名下,产生的税最少!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 <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 <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1、他这样做很不道德,既然房屋卖给你了,土地随房走,土地自然是你使用的,你也太麻痹大意了吧,当初就应该两证都过户。<br/><br/> 2、你可持房产证与开发商说明清楚,一般没问题。
(1)如果可以办理产权证了,你可以先按公证的内容将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br/>(2)在你获得房屋产权证后,你有权自己处理(这是猜测的,因为你和继父协商办理赠予公证时,你私下是付了钱买下的,那我猜,你和继父间的赠予是无条件的,就是应该也没有限制你对赠予物的处置权利)<br/>(3)如果你的继父不幸去世,需要看时间,如果是在产权证书已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根本不用考虑继父的子女等怎样,与他们毫无关系的。如果是房产证还没办理完成,你继父的子女如果以此为理由争夺房产,你有公证书,房产也是你的,也是不用担心的,就是花点时间的问题。
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啊,不用的,他是第一顺序继承,其次建议尽快,国五条 已经在广东开始了
这个属于福利房,产权下来后是不可以马上交易的,你考虑清楚的,三五年过后可不可以交易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你确实要买这个房子,可以把过户的条件约定好。
这笔钱从法律上来说现在就应该由你交,<br/> <br/>你可以向上一个卖家追偿的。<br/>现在不是人家要起诉你,都过户完毕了,你的1.5万还在中介手里,人家为什么要起诉你啊?<br/>起诉你能要回那1.5万,但是你也必须把欠费还清,你总不能让现在的买家找你上一个卖家要钱吧?这也不符合常理啊,更不符合法理。
可以传真一个有你妈妈亲自签名的房屋买卖委托书给你,去公证处做个委托公证,你就有权全权处理了
过户的当天就应该让他把钱准备好,之前的合同签定条款里面多应该注明.其实这都是取决于双方的信任的程度,要是他之前把钱给你了,你不过户给他怎么办,或则说你过户了,他不给你钱怎么办,要不就则中 或则找一个中介机构 这样对您是有一个**的保障
如果原房主一套房子的拍卖价格可以还清银行贷款的话,具体拍卖哪一套由原房主决定,如果一套房子不足以还清银行贷款,两套一起拍卖。
不就是小产权嘛~~目前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当然没有过户不过户一说。成员互相买卖可以自己立合同,找集体管事的做三方担保证明。然后交易~<br/>有房产证就跟普通的商品房产交易一样了,你可以打本地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查询下房产权动态,然后询问下他们买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