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实体店的话,可以去传统的家具市场看看。可以看到实物,价格需要自己谈。也可以去一些大卖场看看,一般来说是明码标价。 网上也是可以购买家具的,现在很多家具都在网上开有店铺,购买的时候可以根据家具的材质介绍、销量,还有最重要的是销售口碑进行挑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根据2000年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br/>(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r/>(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br/>(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br/>(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br/>(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所购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就去房屋管理所办理就行了 , 交一百多块手续费而已,哼简单!
问开发商能不能转名,如果开发商可以转名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开发商那转合同的名字, <br/>如果不能转的话就只能等出房产证再交易
据我所知,现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等!<br/> 如像你所说的你是购买商品房出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该是先证实该开发商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其次是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br/> 如果该开放商所有证件齐全,那你就要到当地质检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听证。让他们告诉你该开发商的质量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当然你最好有你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当然可以是民间组织,只要又资质就OK!)。这样才能又说服力!如果是质检部门出现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赔偿法》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br/> 如果该开发商没有进行质量和规划验收,他们是不可以交房的!毕竟买房是大事!希望可以帮到你!
新建房屋,防水有五年的保修期,开发商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给维修。
只知道换前期物业要招投标~也不是你说换谁就换谁~~额手续也一定要走滴而且是市房管局不是区里面的能解决滴
国家对商品房面积偏差有明文规定,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br/><br/>1、面积误差比(误差除以合同面积)在3%以内(含3%)的,据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br/><br/>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br/><br/>3、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br/><br/>4、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br/><br/>5、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br/><br/>6、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br/><br/> 你要根据你的合同面积与偏差面积计算一下(误差面积除以合同面积),看偏差是否在3%以内,如在3%以内,那就应该补还差价,如果超出3%,再按以上规定和开发商进行交涉处理.<br/> <br/> 祝你顺利!
是必须交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其中,“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并不是他们不交房,而是通知了你,你不接房,一般是以通知的时间起开始计物管费。这点你可以再看一下你们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确定一下。
一,法院判决房屋归谁,谁就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br/>二。不建议办理临时房产证,那东西没用。
和你工龄有关的,工龄越高,买产权越便宜!<br/><br/>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按谁的工龄计算!
他这个很明显给你们打心理战术 现在他这个楼 还没出竣工证 谁知道他有没有违规建筑了 要是到时候不于敛收的话 那交了钱杂个办了 还有那个物管费更说不过去了 房子都还没有竣工证 他凭什么收钱哦 叫他拿出依据来 那个房子不是有预测面积么 一般来说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在3个平方内多退少补 只要没的什么变动的话 面积变化不会很大的 交楼的时候 你一定要看 竣工证 还有那个房子敛收报告 和那个正规的房产测绘公司出的实测面积资料 你们买房子的面积就是按上面的面积为准的 上面是多少就是多了了
建议首先接房,后续再双方共同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面积鉴定,如果达到3%的误差,你根据我下面提供的法条具体拿出措施。但如果现在你拒绝接房,很可能损失的是你:<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建议首先接房,后续再双方共同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面积鉴定,如果达到3%的误差,你根据我下面提供的法条具体拿出措施。但如果现在你拒绝接房,很可能损失的是你:<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