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用 此房主的户口本,和分书.加入房屋的户籍. 一般房屋能容纳的人口是6人.
居住的房子可以交易,但前提是你要在北京户口,因为只有城市的权利,使用的帐户买房子,才可以张贴财产,但如果你不想处理财产,也可以直接购买,使用程序和一般房地产基本上是相同的,而不是用房子贷款的权利,你需要有支付房款一次性卖家。
你父亲的两套房子产证上是否有你名字,如果没有那你买房贷款就是第一套,如果有的话,有几套算几套,和户口无关。
用你女友的资格买,结婚后不用转户口,小孩可以跟母亲上户口。现在男女户口可以不在一起,小孩的户口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
不知道怎么是无期的,土地产权是国家的,如果是政府占用,要支付费用。如果私人占用,你可以索赔,起诉。
听说的。我们那里都再说。我在牌新路。拆是在那条米场路高速公路往北,米场河西。这块地。2600亩。
没有解决问题前不能搬出,建议你们委托律师查询一下交易的经过。
什么规定?好像只是开发区的规定把?而且,国土局说公寓就是住宅。为什么我们的房子不可以迁户口?而且,以前也有迁成功的。我们大家一起问问吧。个人的力量太单薄了/<br/>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各地的户口准入制度是不同的,要根据当地的标准,如果因购房过户,只能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