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和买家商量,可能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br/>如果买家好说话的话,也许可以和平解除。否则的话买家是有权要求违约金的<br/>希望能帮到您<br/> 如果只是你前夫签字,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房子在你们没有离婚的时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有你的书面授权才可以的。<br/>如果你没有签字也没有书面授权,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不付违约金。<br/>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看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您在不在场,如果在场,但是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表示您同意了,就这一点来说,如果买方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酌情考虑这一点,也许会判违约金,也许不会,这个就看律师的实力了。<br/>如果你不在场,那么就不用担心,合同没有一点效力
最好别信,有的开发商获得消息的渠道比你灵通,有时候是房本根本就不能发下来,所以便宜卖,找个借口很简单,但是你的钱砸进去了,你找谁呢?还有这人的身份你能百分百确定吗?
你们结婚了不?结婚了,什么也不用怕了,结婚了,那房产就是你们共有的了,如果他转让或者变卖房子,没有你的签字同意是不行的。你放心好了
如果只是加名没有办理过户那是以旧产权日期算的,有办理过户更名的话是按新产权日期算。
没事的,不用担心,我们也是那么办的,人家都得等到合适的时候才能办,有发票就行了,那是你的收据,我们当时办的时候连发票也交上去了,交到银行了
一、公摊面积的比列大小,没有一个标准的系数,这个比列取决于建筑内户型的设计。如:楼梯、电梯、前室的大小、各层是否有横向通道;是否专门为本栋建筑配备有设备房、管房理等。<br/>下面是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希望能给到你参考:<br/>无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小于10%;<br/>一个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8%-15%;<br/>双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13%-27%。(这个浮动比较大,所以这比例是没有标准的)。<br/>二、系数的大小目前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33.39%确实是个比较少见的系数,但不存在合理不合理这一说法,如果这个数字准确,建筑内肯定会有特别明显的公用面积。<br/>三、公摊系数由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图纸或现场勘测数据,结合当地房产测绘细则测算出来,经房产管理局备案后方可使用。
买回迁房房好像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正规的房屋过户手续有风险,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吧,尽量把买回迁房的手续办的稳妥些。
这个你只能向评估机构要照片,公积金管理部门是不管的。如果你朋友还是产权人,那就可以要求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报告和照片的原始资料,但是是要协商的。一般评估报告只提供给委托方(就是付评估费的那一方)。商量商量吧,看怎么要比较合适。
因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如果你想要对方提前交房,只能进行协商。<br/>感的解答,看来我只好等待了.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绝对不要买!!!! <br/>预售证可以上网查 不管他是什么理由 这种便宜 咱不占!
加拿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第一年必须签1年,你只要去咨询一下房屋中介,我想他们都知道。<br/>而且在加拿大是保护租客利益,你可以不搬,直到他们和你结清你的钱,如果他们再进入你的房间你可以报警,进场必定请他们离开的,如果他们再三来骚扰你你就直接报警,一般两次警察会禁止他们再来骚扰你。<br/>所以你不用担心了。加拿大好多人租了房子不付房钱的,房东也没办法让他们离开,只能打官司,一个官司打完就算他们赢了,房客还是不走,他们还要申请强制令什么的。何况你是付了钱的,你告诉他们你搬家当天他们必须和你结清所以钱款,否则你不会搬走也不会把钥匙交给他们父母,另外如果他们敢擅自换锁,你就报警说有人非法侵入,并提供给警察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的收据即可。<br/>放心了,现在是你占优势。害怕他们?
根据现有判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应该把房子还给对方,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主要是你对房子进行装修的费用,至于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也可以主张,但是否被法院支持,就有很大不确定性)
国有划拨的住在基地建筑?首先你要确定是国家划拨还是村子上的集体用地,如果是国家划拨的话,土地上的建筑是没有产权的,私人是没有权利转让的。如果是村子的集体用地的话,就成了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这两种房子其实都没有什么保证,建议不要购买!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格2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合同签订当天,梁某夫妇按约向万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然而,过了两个月,梁某夫妇要求万某接受首付款80万元及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时,万某却反悔了,称其妻子不同意出售房屋,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梁某夫妇只得将万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万某支付违约金37.8万元并返还定金。
中介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之第九条约定的内容明显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而使中介公司居于无论居间是否成功,均可取得相应报酬的有利地位,此约定明显与法律 规定相悖,该条款应属无效,中介公司主张第三方支付居间报酬的请求于理不合,于法无据。通过居间方式进行房屋买卖,已成为目前房屋交易的重要途径。进行居间活动的中介公司,应诚信守法,以积极促成交易为主要目的,并据此取得相应报酬,而不应设置霸王条款,置被服务对象的利益于不顾。作为委托人,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合同陷阱。
1、办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人与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申请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不冲突; (五)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转移原因材料的记载一致; (六)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权记载; (七)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第三人预告登记记载; (八)不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形。 2、所需申办材料登记申请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3、办理流程 4、收费标准
1、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通过相关监督机构的核验,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房事宜。 2、重要:准备就绪的开发商向业主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登报告示、电话、信件、短信等。你也可以多关注一下业主群,大家都会奔走相告的。 3、准备工作:该带的都带齐!去收房之前,先确认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4、还要准备好钱,一般都是刷卡。具体涉及的费用会有不同,基本就是以下几项,请做好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的准备: 5、正式验房。拿了钥匙就去验房吧,如果对房屋质量不太懂的,建议带个懂的人跟着。 6、非硬性指标:礼品。不管满不满意,验完房先把礼品领了,反正房子没问题最好,有问题该整改就整改,礼品还是要领的,不能便宜了开发商。
先让他把那8万元付了,再与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至于贷款需要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但你不用担心合同上的钱他不付给你,因为过户的时候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生效,因此不用提心,但那8万元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在过户之前让他付给你.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啊,不用的,他是第一顺序继承,其次建议尽快,国五条 已经在广东开始了
可以 不到场,你儿子在国外,可以让你儿子到所在国家的 中国领事馆办理手续(公证)书,然后在到房产大厅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
是有这么一个文件,不过就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给不给你执行,因为文件里面规定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现在你是先买新房再卖旧房。 对税务机关来说,程序是很重要的东西,程序不对就不行,比如说减免税,一定要先报告税务备案,然后才能减免,不能先自己减免才报税务机关备案。 原文件是这么规定的: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在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1、个人出售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的。 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纳税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5、跨行政区销售、购买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1、?成交价3%的契税; 2、?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那只有起诉要求确认权利一个途径,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购买。没有问题的。房管局的电脑对不能交易的房屋进行了限定的。你要求卖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一下该房屋的档案,就知道该房屋能否进行买卖了。房屋没有国土证是正常的情况,有的是因为历史原因。有的是因为政策原因没有办好。但这并不影响房屋的买卖
你好!我是湖南君子莲的律师<br/>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拆迁赔偿对象是房产证上的房主,<br/>2、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卖家的恶意欺诈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br/>3、若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只有两证齐全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已利益。
房屋产权以行政登记为准,这套房子被认可的业主应该还是A. 另:房改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到了职工个人名下,住宅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单位的财务,在1998年(?)后,也已经取消了福利方面有关职工住房方面的科目;单位以停止供水供电等卡调离职工转让房屋的做法是不妥的。
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夫妻一起到场,足够多的钱…我们刚过了是这样子,据说有些地方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br/> 先去大厅了解一下再正式办吧,很麻烦,跑一天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