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只要合同还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盖开发商的更改章即可,也可以重新签新的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要到交易中心更改,有的地方收取更名费。
政策方面:你可以到行政服务总汇二楼房产局(迎宾路178号)问问,又可以到江海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蓬江大桥)去问一问。 楼价方面:市区1500-2500左右,
期,北京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计划委召开会议,就房产竞拍人购房资历和“3.17新政”施行后,产品住宅买卖合同裁决等有关疑问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为进一步严格履行北京市限购方针,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归入北京限购规模,竞拍者须具备北京购房条件。 ??详细会议请求,法院在揭露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清晰明了,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自己应具备本市限购方针,不然将不予处理产权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单位请求其购房资历,审阅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履行通告书》(以下简称《通告书》),各区不动产单位根据《通告书》按规则处理产权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结资历核验的,法院应在《通告书》中载明“买受人须经过购房资历核验后,方可处理产权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根据《通告书》及资历核验查询成果,按规则处理产权办理手续。
这要看你是哪里的户口了。如果你是成都户口,只要你买了房在入住时就可以签户。如果你是成都外的户口,要想签入成都的话必须买70平米以上的哈。我是阳光100米娅中心售楼部的置业经理李文,我们有75,77平米的精装房,单价才8000多。欢迎来电咨询: 李文。
一、房租问题大多数学生租房首先考虑的是房租,房租的多少,支付的方式时间这些在租房合同签订前都要与中介或房东协商好,另外,逾期违约相关责任也要区分清楚。在缴纳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凭收据退押金。 二、位置问题租房尽可能靠近公司,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避免因堵车导致上班迟到。若公司周边没有合适的房子,尽量找靠近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的房,公交最好能够直达或换乘一次。另外,房子周边的配套也很重要,医院,菜市场,购物广场最好都有。特别注意周围有无娱乐场所,施工场地等对休息影响大的场所。 三、租房陷阱目前,租房市场上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很有可能就被“套路”。对此,在确定租房之前不要缴纳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前看好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若为转租,看好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找房时,选择正规的网站和中介,以免上当受骗。 四、合租问题若要合租,合租对象最好选择同学或熟人,尤其是女生合租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在未了解合租对象时贸然合租。在合租之前,了解合租对象的工作、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等信息,互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在财物分担上也要事前协商好,还要考虑一方中途退租的话,留下来的人房租承担问题。
如果是转租的话,只需要和原经营户签合同就行了~~~~不需要和房东签的~~~<br/><br/>如果是转让的话,必需你,原经营户,房东三方在场,房东必需同意且签字~~~<br/><br/>一般转租就是:房东租给原经营户3000,原经营户租给你就变成了4000~~~
1、安置房规定房屋在未满五年不得进行上市交易,住满5年是指以购买房屋的家庭取得的契税等凭证时间或者是发证机关的时间为准。 2、安置房购买5年后后,可以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国家规定房屋购满5年之后,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将安置房转卖给他人,这样才是合法的交易,如果没有住满五年,就上市交易那么就是违法的。 3、居住的房屋如果还未满5年情况下,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的安置房5年内,如果因为集成或者是赠与等的原因需要改变房屋的产权,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第一,被人们视为降房价的最有力的武器,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城市不会扩大。据悉,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不会着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而是全力推动“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的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上海市财政局1月18日公布的2011年上海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2011年上海房产税达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而在现实层面,由于应税面窄、税率过低,目前征收房产税对降低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对改善地方财政收入也收效不大。因为房产税本身它只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手段,但是从上海、重庆这两个地方的试点情况来看,收入也不理想,任何税这个调节作用都要从收入的角度来体现,如果钱收不上来的话,调节也体现不出来。有的说收到了,收的范围比较大,只是交多交少不一样,这种调节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其实,在对于房产税作用的大讨论之中,调控房价的一方早已渐渐落了下峰,即使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更大程度上也是基于优化地方财政的考虑。 第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回归理性。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数量从当初确定的1000万套减为700套。在2011年全年开工指标的落实工程中,部分地方出现以圈占施工围挡、开挖基坑的方式注水保障房开工率的问题,住建部此后出台了以“1/3完成基坑混凝土浇筑、1/3出正负零(地面)、1/3主体结构封顶”的考核标准,根据住建部的统计,2011年能够竣工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约为300万套左右。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总量基本确定在700万套,对2012年内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目标,确定为400万套。而这一指标,也将随着陆续与地方签订工作责任书的进度,而有所浮动。 第三,各地的金融机构开始将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回归到了基准利率。全国多地首套房信贷利率悄然出现了变化。在北京、广东、上海、湖北等地,原先高企的首套房贷利率开始回归基准点,部分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甚至再次推出了首套房的信贷优惠政策。去年那种排队等待银行按揭的景象几乎绝迹,房贷似乎真的松动了。 第四,国家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项目。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其中北京、上海已获批准。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如果试点运行顺利,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第四,国家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项目。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其中北京、上海已获批准。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如果试点运行顺利,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第五,北京、上海等城市纷纷提高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北京、上海、武汉等多个城市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普通住房范围扩大,这意味着有更多居民能够享受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优惠。此次下调后,上海市将普通住房门槛设定为:内环线以内标准为330万元/套以下,内外环之间为200万元/套以下,外环以外为160万元/套以下,较2008年的标准分别提高85万元、60万元、62万元。北京的新标准则继续按照房屋区位设定,其中,标准最高的四环内北部地区达到38880元/㎡,最低的六环外地区达到了17280元/㎡。北京市过去的标准是以总价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旧的标准下,六环路内的住宅购房面积一旦超过90㎡,基本都会被列入非普通住宅范畴。
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
签约提示: (一)签约日期: 一般为认购后的三天(请以碧桂园最终确认的认购书为准) (二)签约流程: 请提前与跟办销售顾问联系,了解和准备好所需资料。 请您在签约当天到达销售中心。(为方便缴款,请在银行工作时间内到达) 请在跟办销售顾问指引下,签署合同和办理缴交楼款等手续。 请凭银行进帐单,到财务处领取楼款发票。 请配合提交所需签约资料。 完成签约手续及妥善保存发票原件及相关文件。 如您选择银行按揭,请到银行现场驻点办理按揭手续。 (三)注意事项: 签约手续需所有业主亲自到场办理。(若委托他人签约,请提前到认购项目所在地的市(区)一级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受委托人请带备身份证和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原件。具体请向所选择的项目了解) 敬备以下资料:业主本人身份证、认购书客户联、定金发票和足额楼款(列举内容仅作参考,具体请向所选择的项目了解)。(如选择银行按揭的,所需资料请按认购当日与银行确认的资料为准) 楼款缴交:可采用现金、转帐、存折或银行卡的方式缴交楼款。 合同签署:因各地政府要求不同,请留意买卖合同签署方式(文本或网上)。
1.是契税,按房价的1.5%收取(成交价高按成交价计算,评估价高按评估价计算,通常你这个房子可以报30万,如果报价太低的话,房管局会按他的评估价收取的)由买家支付。 2.印花税,按房价的0.05%收取。由买家支付。 3.交易管理税,按3元/平方计算。双方都要支付。 4.个人所得税,超过2年,不够5年,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房价1%收取,由业主支付。 希望能帮到你~~~
盖公章应为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章,房管科如果没有独立法人地位,合同的有效性就很难保证。承办人签字是次要的。
你可以到房产登记部门了解房子主人相关信息,联系方式。
你好,你购房的话只能选“可销售”的房屋。 1、限制 :一般是因为某些原因限制交易的房产,包括物管用房等, 2、在建工程抵押 :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3、预购商品房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4、不可售:不可交易的房屋 5、可销售:可交易的房屋 6、已认购:指已预定的房屋 7、已签约:已签署合同的房屋 8、已备案:已进行备案的房屋
可以的啊,正是因为正式的产权证没有办下来,所以房产局才必须在证书上标明办理税务事宜使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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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2、房屋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双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无须再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如果双方在原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你与姓谭的协议中若注明不许你转租转借该门面,那么你在承租期间转租给姓邓的就是不对的,追究起来你就要负责任。 若你与姓谭的租房协议未提及可否转租,那么在你承租期间是可以转租给姓邓的,但你的有效租期是到2011年10月1号,你也只能转租给姓邓的到这一天。2011年10月1日以后你是没权力租给姓邓的,若收了姓邓的2011年10月1号以后的租金,追究起来你就要退还姓邓的。 一般房主都没喜欢自己的门面被人租用作修车、五金建材之类的,太脏太乱。但你与房主无合同协议,你只与姓谭的有合同协议,所以追究责任时你只对姓谭的说话,房主不让修摩托车,也必须等你的租房合同到期时才有权力不让。
学长说的对,要发快递,以快递的单据为凭证,到法院去告他。
你也可以说你没要求提前通知呀!呵呵,再者去看他有没有到有关部门登记房屋出租,如果没有你可以投诉他...估计此招一出他就投降了!1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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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说明该房产已经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不能出租、出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