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物业公司都希望扩大地盘,因为管理的楼盘多,费用就会降低,因此只要找到口碑好的有实力的物业公司,他们就会自己去到当地争取机会了。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你这样的情况,物业起诉的话肯定败诉,因为交费是你的义务,不能因为房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就否定物业的所有工作,不交费. 防水工程开发商的法定保修期是5年,按你所说的情况,屋顶漏雨的责任维修人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当然物业有义务协助你找开发商处理这个问题.所以,如果你要得到漏水的赔偿的话,应该找开发商,物业最多承担一定的协助不到位的责任.
房产证的问题你只能向销售方咨询缘由;你第二个问题所提到的优惠表不会过期,届时拿到产权证后去办理即可.
75平的话,应该可以租到2000以上.你还是找个地产中介的比较方便,反正铁中那边有很多
你好!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刚入住两三个月有一面啬出现好几处空鼓,用手可以搞出声音,有一面出现渗水。”肯定是是施工质量问题,属于房地产公司保修范围。根据建设部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房地产公司理所当然要不想承担责任,材料也是房地产公司承担! 如果房地产公司不履行保修义务,你可以向中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有的地方是房管局,有的地方是建委)或者中山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要买房还是现在买吧,以后的话还可能会继续涨的,想让工资超过房价,在几年内是不可能的,至于租多少钱,建议你到附近的中介公司去咨询一下就知道了.
直接过户给你吧,让你妈放弃那50%,否则你妈死了的话那不还地在来一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你们所争议的房产应该属于(六)的法定情形。所以,你们彼此之间的转让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为无效的转让合同,至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他应该退还你的购房款及利息。 但如果他同意将房产转让与你,并配合办理相干的手续,房子还是能够交易成功的。 一家之词仅供参考
如果是集中供暖并且当时已经供暖,就应该缴纳暖气费,如果是独立供暖的就不用缴纳。 根据惯例和行规,没有入住的业主只需要缴纳一半的物业费。
根据惯例和行规,一般没有入住的业主需要缴纳一半的物业费,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
还是早点办完吧,明年1月份利率还要上调,如果你12月份办完,会享受一年还没有上调的利息,这样还能省一点。。 早还完就踏实了。
房产是实名财产,原则上,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处分权。 建议:一定要签一份房屋出售购买协议,特别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限,比如要求在07年的XX月之前办好过户手续,另外约定违约条款。并办理公证。
一个装饰画,或者一个摆件,精致些的,符合你表哥的审美情趣和品味,虽然钱不会太多,但能表明自己是用了心的,应当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可以,物业费主要是公共部分的维护保养清洁费用,反而不包括家里,虽然你没住但小区任何公共部分都有你一份.所以要交.但空置房可以打个折扣,有的地方只交50%,有的只交70%.
当前最关键的是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是否已经在当地的房管局登记备案?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别人就无法拿去抵押,也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最好联合业主共同投诉开发商,首先查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一般是开发商欠交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房子有问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比如消防不合格)、土地或者在建工程已经抵押等几种问题。
并没有什么相关的条款,只不过是现在很多人会拖欠物业费,所以现在很多物业公司都是在一开始买房时收的,不属于合理,但也并不合法,你们可以找物业协商或找业主委员会帮忙.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懵懂:你好!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至于怎么赔偿,没有规定,按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办理。
合同是无法公证的.任何公证处都不会给你公证的.你只能公证一个双方买卖意向..你可以做两个公证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有点保障.一般来说.像这种无产证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的.
你可以选择不收,然后等待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不过不太值得,只要房子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可以接收。可是接收以后,即使有违约金你也拿不到了,因为你事实收房,就是同意开发商交房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2003-08-05 发布 2003-10-01实施 总则1.0.1为加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进行补充规定或采用其他验收标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有相 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1.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 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吊顶工程 2.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质板和格栅为饰面材料的吊顶工程质量验收。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2.0.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2.0.5纸面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与龙骨固定,钉帽沉入板面,非防锈螺钉的顶帽应做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 2.0.6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接缝严密,压条顺直、宽窄一致。 2.0.7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2.0.8灯具、电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他重量较大的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应另设吊挂件与结构连接。 2.0.9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0.10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颜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锤印等缺陷。 2.0.11吊顶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门窗工程 3.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3.2木门窗制作与安装 3.2.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不宜大于12%。 3.2.3木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2.4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 3.2.5木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走扇、翘曲现象。 3.2.7胶合板门,不得有脱胶、刨透表层等现象,上下冒头的透气孔应通畅。 3.2.8木门窗框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3.2.9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3.2.10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框扇裁口顺直,刨面平整。 3.2.11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3.2.12木门窗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安装 3.3.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配件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材质。 3.3.3门窗安装应横平竖直,与洞口墙体留有一定缝隙,缝隙内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填塞,应使用具有弹性材料填嵌密实,表面应用密封胶密闭。 3.3.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铝合金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铝合金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推拉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门窗扇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无走扇。 3.3.6铝合金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无划痕、无碰伤。 3.3.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卷边脱槽。 3.3.8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3.4塑料门窗安装 3.4.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内衬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要求时,门窗型材应选用多腔式,壁厚不小于2.2mm,内衬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 3.4.2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 3.4.3塑料门窗扇,平开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拉门窗应平移灵活,无阻滞现象,位置正确,关闭时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外墙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4.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闭孔弹性保温材料,填嵌密实,表面用密封胶密封。 3.4.5门窗安装五金配件应先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打入。 3.4.6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3.4.7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3.4.8塑料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轻质隔墙 4.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胶合板、水泥板为面板的工程验收。 4.0.2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级别、规格和隔声、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0.3轻钢龙骨安装要符合产品的组合要求,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4.0.4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 4.0.5木质龙骨和木质罩面板在安装前应进行防火处理。 4.0.6木质罩面板接头位于龙骨中心,明缝或压条宽厚基本一致,与龙骨结合严密。 4.0.7在轻钢龙骨上固定罩面板应用自攻螺钉,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处应做防锈处理。 4.0.8潮湿处安装轻质隔墙应做防潮处理,如设计有要求,可在扫地龙骨下设置用混凝土或砖砌的地枕带,一般地枕带高度为120mm,宽与隔墙宽度一致。 4.0.9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铺设厚度均匀、平整、填充饱满,应有防下坠措施。 4.0.10罩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拼缝严密、压条顺直、不露钉帽。套割电气盒盖位置准确,套割整齐。 4.0.11轻质隔墙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0.11的规定。 裱糊工程 5.0.1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复合纸质壁纸、壁布等裱糊工程的质量验收。 5.0.2壁纸、壁布的品种、质量、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壁布的品种配套选用。 5.0.3裱糊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平整。 5.0.4裱糊前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木材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宜涂刷封闭底漆; 旧墙面必须清除疏松的装饰层并涂刷界面剂; 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5.0.5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0.6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墙面应用整幅裱糊,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花纹图案拼接吻合,色泽一致。 5.0.7表面无气泡、空鼓、裂缝、翘边和斑污。 5.0.8距墙面1.5m处正视不显接缝。 5.0.9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门、踢脚板交接处边缘垂直整齐无毛边。 5.0.10阴阳角垂直方正,阴角处应断开搭接,阳角处包角无接缝。 软包工程 6.0.1本章适用于室内墙面、门面各类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6.0.2软包织物、皮革、人革等面料和填充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防腐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0.3软包工程的衬板、木框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牢固,不得松动。 6.0.4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周边平顺,表面平整,填充饱满,松紧适度。 6.0.5单块软包面料不宜有接缝。织物裁剪时经纬线保持顺直。 6.0.6软包安装平整,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 6.0.7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和皱褶。 6.0.8软包饰面与压条、盖板,踢脚线,电器盒面板等交接处应交接紧密、无毛边。电器盒开洞处套割尺寸正确边缘整齐,盖板安装与饰面压实,毛边不外露周边无缝隙。 6.0.9软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板块铺贴工程 7.0.1本章适用于墙、地面饰面石材、饰面砖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7.0.2石材、墙地砖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7.0.3饰面板块表面不得有划痕,裂纹、风化、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结块水泥作胶结材料。 7.0.4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进行规格套方,保证规整,进行选色,减少色差,进行预排,减少使用非整砖,有突出墙地面的物体应按规定用整砖套割,套割吻合边缘齐整。 7.0.5石材铺设前宜做背涂处理,减少“水渍”、“泛碱”现象发生。 7.0.6墙地砖铺贴应砂浆饱满、粘贴牢固,墙面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铺贴数量的5%。 7.0.7表面平整,接缝平直,缝浆饱满,纵横方向无明显错台错位,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洁净无污积和浆痕。 7.0.8石材、墙、地砖铺贴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0.8。 地板工程 8.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工程质量验收。 8.2木质地板 8.2.1木质地板工程用料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含水率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不宜大于10%。 8.2.2铺装前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 8.2.3铺设地板基层所用木龙骨、毛地板、垫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 8.2.4木质地板面层与基层铺钉或粘接必须牢固无松动。 8.2.5当不使用毛地板,直接在龙骨上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主龙骨间距不得大于300mm,地板接缝在龙骨中线上。 8.2.6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10mm左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2.7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光线铺设。 8.2.8木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8.3强化复合地板 8.3.1基层应平整、牢固、干燥、清洁、无污染,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8.3.2在楼房底层或平房铺装须做防潮处理。 8.3.3强化复合地板铺装时,室内温度应遵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8.3.4地板下面应满铺防潮底垫、铺装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并用胶带固定。 8.3.5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10mm左右的缝隙。 8.3.6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需要设置伸缩缝、安装平压条。 8.3.7木踢脚板采用45度坡口粘接严密,高度、出墙厚度一致,固定钉钉帽不外露。 8.3.8表面平直,颜色、木纹协调一致,洁净无胶痕。 8.3.9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地毯工程 本章适用于各种类型地毯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9.0.1地毯的品种、规格、材质、颜色、胶料及辅料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9.0.2基层必须平整、光滑、干燥、清洁、无污染。 9.0.3地毯固定应牢固,毯面撑摊平整、无起鼓、凹陷,无皱褶、翘边,接缝处应拼花对线,拼接严密、图案连续、烫压平整,绒面毛顺光一致,收边合理,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9.0.4地毯摊铺后应用张紧器撑紧撑平,与倒刺板抓结牢固,四周毛边塞入踢脚板下。 9.0.5地毯与其他地面交接处应收口合理、顺直,压条牢固,压紧、压实。 细木制品工程 10.0.1本章适用于窗帘盒、散热器罩、门窗套、木护墙、踢脚板、护栏、木扶手、固定式橱柜、装饰线工程质量验收。 10.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材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10.0.3材质要求: 工程制作应用烘干木材、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 木材表面不得有死节、裂缝、虫眼。 10.0.4细木制品安装必须粘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饰面板应粘结密合,不得起层、起鼓。 10.0.5窗帘盒、窗台板与基体连接严密、棱角方正,同一房屋内的位置标高及两侧伸出窗洞口外的长度应一致。 10.0.6本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与踢脚板连接处无缝隙。 10.0.7踢脚板:上口平直,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10.0.8顶角线:挂镜线、腰线等应顺直,紧贴墙面,胶圈收口正确,木线对接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不得有错位离缝现象。 10.0.9栏杆扶手: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玻璃护栏栏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安全玻璃。 护栏、扶手材质和安装方法应能承受规范允许水平荷载、扶手高度应不小于0.9m,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10.0.10细木制品制作安装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0.10的规定。 10.0.11楼梯木栏杆、扶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0.11的规定。 涂饰工程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美术涂料类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1.1一般规定 11.1.1涂饰工程所用涂料必须是环保达标的产品,其品种、等级、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1.1.2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涂饰基层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度,混凝土或抹灰层面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面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旧墙面应清除疏松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11.1.3基层使用防水腻子的塑性、和易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11.1.4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附着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11.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1.2.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透底、掉粉、起皮。 11.2.2喷涂涂膜应厚度均匀、颜色一致、喷点均匀,喷点、喷花的突出点应手感适宜不掉粒,喷涂接茬处无明显接茬痕迹,表面洁净无污染。 11.2.3涂层与其他装饰物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11.2.4施涂薄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11.2.4表的规定。 11.2.5施涂厚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11.2.5表的规定 11.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1.3.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细木制品基层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无裂缝等缺陷。 11.3.2表面如出现色差,应修色或拼色使其颜色达到基本一致。 11.3.3溶剂型涂料涂饰应涂饰均匀,附着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脱皮、斑迹。 11.3.4色漆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应符合11.3.4表的规定。 11.3.5施涂清漆工程质量应符合11.3.5表的规定。 11.4美术涂饰工程 11.4.1本节适用于套色、滚花、仿真等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11.4.2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附着牢固,不得漏涂、透底、掉粉、脱皮。 11.4.3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吻合清晰。 11.4.4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符合设计或样板要求。 11.4.5浮雕涂饰的中层涂料颗粒应分布均匀,滚压厚薄基本一致。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2.0.1本章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卫生器具的安装工程验收。 12.0.2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外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2.0.3管道安装横平竖直铺设牢固无松动,坡度符合规定要求。嵌入墙体和地面的暗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抹砌保护。 12.0.4冷热水安装应左热右冷,安装冷热水管平行间距不小于2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12.0.5龙头、阀门安装平正,位置正确便于使用和维修。 12.0.6各种卫生器具与石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使用硅铜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各种陶瓷类器具不得使用水泥砂浆窝嵌。 12.0.7浴缸排水口应对准落水管口做好密封,不宜使用塑料软管连接。 12.0.8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通水无渗漏。 12.0.9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篦子应略低于地面走水顺畅。 12.0.10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端正,上沿水平,表面光滑无损伤。 防水工程 13.0.1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工程验收。 13.0.2防水施工宜用于涂膜防水材料。 13.0.3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3.0.4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基层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13.0.5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25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 13.0.6防水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础结合密实,无空鼓,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缝、起砂,阴阳角做成圆弧形。 13.0.7涂膜防水层涂刷均匀,厚度满足产品技术规定的要求,一般厚度不少于1.5mm不露底。 13.0.8使用施工接茬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使用两层以上玻纤布上下搭接时应错开幅宽的二分之一。 13.0.9涂膜表面不起泡、不流淌、平整无凹凸,与管件、洁具地脚、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收头圆滑不渗漏。 13.0.10保护层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操作时严禁破坏防水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13.0.11防水工程完工后,必须做24小时蓄水试验。 电气安装工程 14.0.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工程验收。 14.0.2工程所用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14.0.3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使用阻燃型产品。 14.0.4金属电线保护管的管壁、管口及接线盒穿线孔应平滑无毛刺,外形不应有折扁裂缝。 14.0.5电源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14.0.6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单独配线和安装插座。 14.0.7暗线敷设必须配护套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 14.0.8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线管内。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4.0.9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 14.0.10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14.0.11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 14.0.12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14.0.13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角、无缝隙,表面洁净。 14.0.14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试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14.0.15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标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15.0.1本章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中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氡(222Rn)、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浓度含量验收。 15.0.2装饰设计时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的含量宜进行预先评估。 15.0.3装饰装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15.0.4居室装饰工程竣工时对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15.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表15.0.7的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全文完)
你好 地砖铺完用皮榔头轻轻敲击砖面,根据声音判断是否有砖面与下面水泥沙浆没有结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出现空鼓.但事实是空鼓现象很普遍,只有少量空鼓还是不影响使用,如果面积比较大,那只有撬掉重铺.因为现在地面砖的拼缝只有1毫米,如果想在缝隙中灌水泥浆修补基本没有可能性,里面的空气也出不来.
这些设备等的验收国家都有相应的验收规范,由监理公司和当地的建筑质量监督站负责,用不着业主,因为需要专门的资质和技术人员才能够判断是否合格。电梯更要安全监督部门验收,而且每年都年检。验收时要用铁制的大砝码(就是大铁块,有标准的重量)按照电梯额定的载重运行多次,包括平层、开门、关门都要逐个检验。
未经验收有很多种情况,有独立情况,也就是你所在楼没有验收,也可以是整个小区未经验收(这种情况很复杂,有可能是小区的公建,和代征地如绿化未完成,所以不能验收,不办房产证),如果是后者的话你所在的楼经过验收的话,开发商交房给你没问题,只是产权证办理延期的问题.你应该看一看合同约定的产权证办理时间,里面应该有延期违约金的约定. 建议你先调查清楚是什么没验收,再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只要有证据,胜率很大.
其实你最后一句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公开开发商的名字,这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的事啊本来就,物业公司是按照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约定对你从开发商约定的7月1日起收物业费(最这个他们认真呢). 你说至今未曾和物业签定任何认可他们的协议,人家不用你们认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你认可开发商替你们找的物业.不信你看看合同. 非常同情你.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上物业和开发商,你们三方和协议解决,房子有问题是开发商的事,修的时间也是开发商的问题,让开发商来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给物业.你从你收到钥匙那天开始交物业.我们以前遇到过很多你这样的问题都是这样解决的.
其实你最后一句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公开开发商的名字,这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的事啊本来就,物业公司是按照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约定对你从开发商约定的7月1日起收物业费(最这个他们认真呢). 你说至今未曾和物业签定任何认可他们的协议,人家不用你们认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你认可开发商替你们找的物业.不信你看看合同. 非常同情你.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上物业和开发商,你们三方和协议解决,房子有问题是开发商的事,修的时间也是开发商的问题,让开发商来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给物业.你从你收到钥匙那天开始交物业.我们以前遇到过很多你这样的问题都是这样解决的.
这些都是应该有的,备案表一般正规的开发商都是复印后张贴一下,两书必须盖章后交付业主,贷款合同上面注明了合同份数和甲乙丙各执几份。可以到当地的建委投诉。
商品房的各项质量等的检验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 即使是专业人员也需要有一段工作的过程 因此,专业问题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购房的非专业人士,应该注意的两件事 一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发票 二是购房合同条款 在政府部门审核开发商的房屋是否具备销售 条件时,要审查很多要件 包括;用地手续、规划手续、建筑手续、配套条件等等,合格后方能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据此,开发商才能到税务局申领发票。 因此,你只要看他有没有销售许可证就行 你的注意力应主要放在合同的条款上,别让开发商把你的权力都给弄没了就行
上面两位说法都正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都会给业主发张《业主入住验房表》下面有业主签字栏,如果业主同意验收签字并领取钥匙则视为交房,此时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 小区未完成综合验收,你可以拒绝签字,不收房。 我所在的物业公司一般都会和开发商商量,减免交房后的一两月份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比如9月份交份,我们11月才开始统一收物业管理费
你好! 一、收时应着重检查哪些问题? 为了便于客户检查房屋质量,这里附上一则验查房屋质量的简易方法,你不妨记住并逐条检查看一看。 门 (1)大门、房门的插销、门锁是否太长太紧 (2)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门间隙是否太大(特别是门锁的一边) (3)门四边是否紧贴门框?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 (4)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5)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 (6)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可否妥当关上? (7)窗户玻璃是否完好? 地板 (8)地板有无松动?爆裂?撞凹?行走时是否吱吱作响? (9)地板间隙是否太大? (10)柚木地板无大片黑色水渍? (11)地脚线接口是否妥当?有无松动? 顶棚 (12)顶棚有无水渍?裂痕?特别留意厕所顶棚有否油漆脱落或长霉菌。 墙身 (13)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14)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墙角接位有无水渍?裂痕? (15)墙身、墙角接位有无水清?裂痕? 厨厕 (16)厕、浴具有无裂痕?裂痕有时细如毛发,要仔细观察。 (17)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18)浴缸、面盆与墙或拒的接口处防水是否妥当? (19)厨房瓷砖、马赛克有无疏松脱落及凹凸不平?砖缝有无渗水现象? (20)厨具、瓷砖及下水管上有无粘上水泥尚未清洗? (21)水池龙头是否妥当?下水是否顺畅? (22)厨房、浴厕地漏下水是否快速妥当? (23)厨柜柜身有无变形?门能否顺利开合? 其他 (24)壁柜门是否牢固周正? (25)试一下全部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 (26)试煤气热水器开关是否妥当? 以上26条,均是新楼容易发生的问题。购房时应充分注意。 二、新房入伙验收注意事项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知后,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收房,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竣工备案已改由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然后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在与房地产商交接钥匙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2)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3)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三、不符合交房条件下,购房人应做些什么? 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 对房地产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消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消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通俗一点讲:房地产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如果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间。 收房时要注意房屋的保修期 新房的保修期是从何时起算?很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虽然也对,但不够准确全面,说对的原因是: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确实写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说不够准确全面的原因是:这里没有具体讲明保修期的长短,而是由当事人约定,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和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出现差异,购房人往往被搞得糊里糊涂。 房屋的保修期不像一般动产商品,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3年或5年。我们如果留意一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后面一句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就会发现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所以我们研究保修期还是要回到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商只能按和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而不能利用自己交房时掌握钥匙的有利地位胁迫购房人接受自己单方面提出的附加条件,如因其单方面增加购房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影响交房,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地税局只委托过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征契税(参见京地税地[2000]478号文),而代征人不能委托其它单位代征(参见京地税征[1997]389号文),如果房地产商自己或委托其它单位擅自“代收”契税实际已经触犯了法律。 关于房地产商或房地产商委托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代收公共维修基金问题, 如果购房人在购房合同或其它协议中自愿委托房地产商或其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过户,缴纳的代理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目前政府没有统一规定。这种委托属于自愿性质,办理房产证并不难,也绝非不委托办不了房产证或房产证必须集体一起办理,房地产商在规定时间内和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商的责任,如果房地产商不与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造成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逾期一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外房地产商如果为购房人提供了贷款阶段性担保,只有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他才能取消担保,因此房地产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通常也不会拖着不和小业主一起办理房产证。 近年契税的下调和房价的下跌,也带给先把契税交给房地产商的业主如何要回多交契税的新问题,即使契税上调,房地产商也不会因为业主先交了地税而不让业主根据调整进行补缴,因此,对购房者来讲,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直接向政府交契税是最为合适的。 交房时,房地产商列出的不合理费用不用交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有的房地产商会列出一些费用要购房人缴纳,例如网上经常有人问:“交房时,房地产商要我缴纳5000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这合理吗?”“房地产商交房时收电力增容费、煤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 回答是:“不合理,可以拒交!” 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虽然,北京提供宽带和有线电视的服务商确实要收入网费和初装费,但并不等于这笔费用一定要由购房人承担。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没有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而在合同外进行了增加,这些项目的入网费或初装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入网费或初装费应由房地产商支付。有些房地产商以“承诺提供,但没有承诺免费提供”为借口强行收费是站不住脚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不会具体约定房屋要免费提供窗户,免费提供窗户玻璃,是否房地产商可以在交房时向购房人收取窗户安装费、玻璃费用呢?显然不能! 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也好,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很多问题要靠大家的通常理解和合同约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合同中“提供有线电视和宽带入户等项目”是房地产商提供的条款,执行时应按购房人的理解处理。
你好! 购房者收房程序: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的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售楼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房事宜。 (3)开发商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需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纪录在交接单上,可视具体情况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购房者验收房屋时要注意: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其次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要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自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的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拴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查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检查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 (4)检查墙面、地面。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居室,检查墙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能起砂。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检查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5)检查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做过处理。看水是否能畅通无阻的排向出水口。 (6)检查门窗。门窗的密实度是否合适,开启关闭是否顺畅。门框、窗框边缘等易受撞击处是否密实,不应有缝隙。 (7)核实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9)检查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1.套内建筑面积最好,其次建筑面积,不要选按套签 2.你买的项目是独栋的塔楼就选经综合验收合格,规模较大的小区选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同时都要有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一般是万分之五 4.交房30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约金为房价款的3%
你好! 1、 物业公司进行接管验收,验收的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验收具体每户的问题。 2、入住验楼应该是业主跟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各地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在竣工后还有尾房没有售出,如果数量不多,一般就不必办理。大房产证俗称“确权”,有的城市有要求,有的没有。箭箭比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