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无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未过户,不会被强制卖房。但你丈夫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原则上中介公司的合同都会约定签订合同即视为居间合同成立,你目前的情况应当退还买家双倍定金。至于中介费,可以暂不支付,如中介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没有任何证件能证明你现住的房子的合法权,但如果进行动迁,你可以查一下你所在城市的动迁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你的情况应如何回迁或给预何种补偿,现在要动迁了,各种手续可能都不再给办理了,你只有凭你是现住户和原来的材料证明你的合法性,要求补偿了,祝你好运。
京卫律师认为,从您的陈述看,定金罚则肯定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关于房主进一步的索赔要求,建议您认真研读您的合同看有无这方面的约定,如果没有,您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退款,购房协议本身应该就存在一定的问题,详情还请你来电说明:029-33664588
只要你不是违约方,你就不用担心,这个是中介方的问题,重点是看你们合同的总体约定,因为合同有上下文的呼应问题,所以,不能只看某一条条款
您好!如果买房人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就是说现在宅基地使用权证还是您的名字,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使用权证已经变更登记了,那麽无法主张。
中介方的收入属不当得利,给你调解就能成功了,大概一个星期时间就够了。
看好房源,地理位置,采光,房子走向,周围有没有什么高大的建筑物。是不是生活区,交通能不能便利,周围有没有学校,医院等居民生活服务。
不能因为对方违约,就把租房合同解除了,租房合同期限又没到,你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对他说:“我不同意你违约”。他是有权利违约,但是你更有权利要求他继续履行,这在法律上叫抗辩权。如果对方因为买了房屋,让你搬出去。你的救济措施是到法院起诉:“买卖不破租赁”,房东把房子卖给别人了,但是不影响你正常住房子,那个买房子的,只能等到你们一年房期过后再来居住,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你打官司,肯定是会赢的,不介意你买他的房子,又没有房产证,买了也没保证。
房产属于你俩共同的财产,你没签字应该无效,具体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卖给同村的,如果当时没有书面约定要给付违约金的,只需要支付当时给付的金额以及银行同期利息。同时倘若合同签订时拆迁款未有约定,则鉴于拆迁与否并不是事实,该所谓的拆迁补偿款不能作为对违约方的惩罚。
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唯一住、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5%,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可减免。
100个字的限制怎么回答你这么多问题啊。 <br/>1、你没必要赎回来,因为按你的描述,房屋土地为集体产,很可能是宅基地。外地人购买该房屋根本就是不合法的。你们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各地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按照住建部的意见,房屋价格差额的20%基本上并不区分你是刚性需求还是投机,也就是活,不管你是住还是买卖,都要交这个税。至于这个税是谁出,当然是买卖双方自己协议的,按你说的价格,算法是(4000*80-3000*80)*20%=16000元,这个钱是按照你们买到手的算,但是每个房屋都有一个房产局出具的估算价格,如果你们买卖价格低于那个法定的估算价格,则按照那个估算价格收税
在北京一般二手房买卖的网签合同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不一致的,主要是为了贷款和少缴税收之类,一般不会给卖方造成风险的,即使有风险也是双方共存的,不过在过户前一般此类合同是不会给上下家拿走的,所以你的担心通常是多余的。如果在上海那就必须一致了,当然也有人钻空子,另一部分价格用装修补偿款的协议方式来避税了。从理论上来讲网签合同应该是和大合同一致的,但既然一直存在着,那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当然如果你坚持网签的合同和大合同一致,那下家也没办法。不过如果政策规定上家应该支付的税费如果没有在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下家不给你缴纳你也没有办法的。
你好,关键是你要证明当时你们已经存在了买卖关系,如果要证明这个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就需要见证人和担保人的证词了。因此找到证人是关键。找到了,愿意给你作证就去起诉。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br/>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
你买房人没有交定金 这可能是致命缺陷 ,尤其卖方不靠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他们一旦出现中途反悔 ,首付款只能原款退回 ,不能主张双倍返还 ,合同法规定 ,只有定金才可以起诉双倍返还。你如把首付款中的一部分,以定金的形式交付给他 ,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在交易全款的百分之20以内,受法律保护。你则无需担心他反悔或耍花招 ,到约定时间不能办理过户属于违约是要双倍返还的 。可是现在你手里没有把柄 ,这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 ,。一般情况银行规定还款解压需要7天 ,到房管局挂牌登记还得7天 ,不知道你是哪里 ,不具体了解你那里更详细情况 ,只能解答到这 。<br/>签订合同书标明过户时间 ,拖延时间超过合同期限 ,按违约处理 。另外,你给中介费过于早了些 ,哪有还没办完全部手续就付劳务费的 ,谁拿到钱了还有兴趣再去奋斗 。【你想办贷款就必须拿到你的名字房产证 ,否则是无法抵押的 。
确定下否5年出售每拆迁小区都有5年限制出售若出售没有房产证之前签署缔约式定金协议定金设定20%等产证出来过户若5年限制出售建议要购买方面政策多变容易造成违约二方面公证处做方面公证(风险太大)
能否办理过户登记,要看具体情况:<br/>第一,根据新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有偿转让,新建房以及翻修老房子都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只有审核通过方可动工建设。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在法律上还属于您,您翻建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是不可以的;<br/>第二,严禁改变宅基地地址。翻建新房是必须在原来的宅基地上进行,这主要是针耕地上建房的农民。农民需在被批准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在不属于自家宅基地上翻建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尽管没有私占耕地,对方并不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所以,同样是无法得到确认的;<br/>第三,严禁宅基地超标。农村宅基地的占地面积是有规定标准的,严禁农民超量多占,超过规定标准是要受处罚的。个别农民翻建房屋时会私自扩大宅基地,这严重侵犯了其他村集体成员的利益,是不被允许的。那么对方是否涉及宅基地面积超标,我无法确定。如果超标,还是不可以过户;<br/>第四,严禁房屋建设超标。现在农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有钱的农民越来越多了。一些农民会效仿城里别墅,翻建成小洋楼。农村房屋高度外观造型等是有规定的,这也是为了新农村建设的开展,统一农村房屋建设。虽然翻建成三间,但建设是否超标。<br/>第五,严禁非农业户口人员翻建房屋。对方是否是本村村民,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民,非农业户口人员合法继承农村房屋后,在房屋自然倒塌前所有权归继承人,在房屋自然村续期间内,严禁继承人翻建房屋,房屋倒塌后收归村集体所有。
你说的情况不清楚,只能分析如下:<br/>1、如果你是该单位职工,买房子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协议,原房屋所有人夫妻双方都签字,则此房你依然可以拥有,与原房主子女无关。<br/>2、如果你不是该单位职工,买房子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协议,原房屋所有人有一方没有签字,另一方是有理由要回房子的,但是你可以索回全部购房款,还可以追究原房主的违约金,你之前居住的三年不承担房租。<br/>3、如果你买房的时候,没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协议,你不想把房子退回去有些勉强,你可以找一些证据,比如购房款收据,当时的知情人,即人证与物证,追回全部购房款,适当要求原房主承担责任,是否收取违约金不好说,但你之前居住的三年不承担房租就是胜利。<br/>4、至于原房主夫妻离婚(时间在你买房子之后)的情况,你可以查看其离婚协议是如何写的,如果离婚协议上面明确说明此房归其孩子,则说明此房主恶意违约,完全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离婚协议上没有注明该房子,则原房主的子女无权主张房屋权利。<br/>上个人浅见,敬请参考。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房屋管理局以及律师、资深房产经纪人等。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 <br/>1、如果无其他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无异议,带上父母亲的死亡证明,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继承人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只交公证费用) <br/>2、把父亲的房子继承公证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带上公证书去税务做免税证明。 <br/>3.带上公证书、免税证明、身份证件去房产大厅过户。 <br/>4.如果暂时不办理到卖房子的时候是过不了户的。 <br/> <br/>费用是只要交公证费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费用 <br/> <br/>北京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应该是现在的市场价来算的。 <br/>各地不太一样
你咋那卑鄙呢?这方面我到是不怎么知道.<br/>如果你户口已经迁出,就没有回到农村取得宅基地的权利
属于非普通房,不管是否满五年都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买方不管是否首次买都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br/>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br/>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br/> 3、契税按评估额按3%缴纳,买方缴纳;<br/> 4、所得税按全额的1%~2%由卖方承担;<br/> 5、交易费6/平方,双方;<br/>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br/> 7、营业税满五年差额5.6%,.不满五年全额5.6%,卖方缴纳~
你的问题其实很多人都存在,你可以以弟弟的名义买房,但是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当然首付款支付记录可以证明你是你付的,但是房地局认可的是你弟弟买房子,你借钱给他而已,和房子是你的是两码事。你可以用你弟弟的名字办按揭,但是需要通过银行的资料审核,看看他有没有还款能力,条件够不够贷款,如果能通过,就可以了!还有,等拿到房产证后,你必须先把按揭贷款全部结清才可以过户,但是你不必走买卖,可以走赠予,当然费用也不少,具体收费情况咨询当地房地局。当然,你可以和弟弟写赠予合同,把情况写清楚,并保留你交首付款时的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希望回答能满意!满意请给分啊!谢谢!
房子是共同财产,在你妈妈不知道的情况下,你爸爸私自卖掉,你妈妈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要回房产,你大伯付的13万如果自已不能举证,那根本没有证明他付过13万啊。根本不需要赔偿,如果你妈妈确实收过13万那就得返还你大伯。赔偿是可以协商的。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 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 2、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 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
土地性质实在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定了。商用或住宅性质是随着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政府从区域发展需要为该土地定出合理的功能性质,如新开区域的商业配套用地,是为区域居住提供的未来生活配套。 但现实却是:在新兴区域发展初期,由于房地产开发不成熟、入住人口少等原因尚不具备较好的商业氛围,如果坚持开发纯商业用房将很可能与市场脱节,销售艰难;而住宅价值明显较高,且易于销售变现。因此,开发商大多都会采取变通方式??部分项目在产品规划上不完全按照地块控规性质的限制,在功能上偏向住宅功能,结合市场效应,从而出现了综合用地、商住用地上的住宅项目,也就出现了40年产权的住宅。
土地性质实在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定了。商用或住宅性质是随着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政府从区域发展需要为该土地定出合理的功能性质,如新开区域的商业配套用地,是为区域居住提供的未来生活配套。 但现实却是:在新兴区域发展初期,由于房地产开发不成熟、入住人口少等原因尚不具备较好的商业氛围,如果坚持开发纯商业用房将很可能与市场脱节,销售艰难;而住宅价值明显较高,且易于销售变现。因此,开发商大多都会采取变通方式??部分项目在产品规划上不完全按照地块控规性质的限制,在功能上偏向住宅功能,结合市场效应,从而出现了综合用地、商住用地上的住宅项目,也就出现了40年产权的住宅。
第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 第二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第三种是房屋原本属于军队,在出售给非军人之后它的产权转变为一种非完全产权,也是小产权房。
1、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 2、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4、申请人是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5、符合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买房迁户口的办理流程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外省市迁入要准备哪些资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2、18周岁以上的人口应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1.一房二户不会影响儿童正常。只要孩子的户口落在房屋产权名下,就没问题,主要是看房屋产权证。当然还有个前提要求,前房主不能占。 2.如果遇到前房主占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局反映。
差别1:贷款条件不同 购买50年产权的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贷款利用为基准利率的1.1倍。 过去这曾经是50年产权房屋的一大“硬伤”。但随着各地纷纷将第二套住宅首付比例上调为6成,正规住宅产品反而身处劣势。 差别2: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 按公建用途规定,50年产权住宅的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采取商用价格,且没有天然气入户。很多开发商在前期开发中与政府部门“求情”,能按民用价格缴纳,但毕竟名不正言不顺,未来存在变数。因此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 差别3:相关税费的差异 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增加了未来交易的难度。 但是!在北京这样执行“若不是唯一住房,无论是否满5年,都要征收卖房所得的20%个人所得税”的城市,未来住宅交易难度比商住房还要大!从投资的角度看,还是50年产权房子更合适。 按照公建相关要求,50年产权房屋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建筑质量也比普通住宅要高。但从居住的角度将,这也需要增加大堂、通道等公共空间,因此得房率普遍比住宅要低。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就是说,正规住宅子70年到期后,房子所有者还可以踏实住在里面。但50年产权就不同了,拿地之初开发商肯定不会要求50年后的权益,到时居住权如何保障是个大问题。
(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1、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我们平时所讲的小产权房其实就是无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两证,没有进行土地的登记也没有进行房屋的登记。 2、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3、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1、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大事告结
买房后迁户口流程 首先,买房后迁户口流程需要在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证明你的户口有地接收。 接下来,就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这刻起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户的话就成黑户了哦。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一个是土地使用权。 1、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 2、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
1.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我们平时所讲的小产权房其实就是无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两证,没有进行土地的登记也没有进行房屋的登记。 2.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3.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也会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的情形。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屋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买方的户口迁入工作。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性的要求卖方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如此看来卖方拒绝迁出户口的话,在法律的层面上来将并没有有效的措施可以解决,也没有办法强迫卖方将户口迁出。这是否就意味着卖家可以“为所欲为了”呢?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如果买方由于特殊需求,如孩子读书等,需要迁入户口并占用名额。那么不迁户口可能会影响买家的积极性,造成房屋出售困难。另外,即便卖方口头承诺可以将户口迁走,买方也会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
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已过户); 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实际居住),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第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 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 2、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 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
具体有三个步骤,但并不复杂。首先,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西安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并加盖印章。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区)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长安、临潼、阎良区,蓝田、周至、高陵、户县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 接下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 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然后就剩下最后一步了: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