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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从淘宝网购得的日本明治奶粉经过国家的食品安全检查吗?

    国内企业的产品,确实不让人放心。三聚氢氨。。。齐齐哈尔。。。都无一不让人寒心

  • 食品安全英文文献3000字要求.最好带中文翻译的..跪求谢谢啦我把我所有的分都给您

    这里有一个很不错的食品安全教育网站可供你参考(见参考资料链接) 下面是一些相关的文章:

  • 关于食品安全我以买的海带拿回家用水泡开后,海带表面非常光滑柔润。但这次我买回的海带用水泡开后,海带表面(中间厚的部分)有很多的褶皱并带有泥沙。请问食用这样的海带对身体有没有害?

    海带以叶宽厚、色浓绿或紫中微黄、无枯黄叶者为上品。海带是含碘最高的食品,同时还含有一种贵重的营养药品―甘露醇。碘和甘露醇尤其是甘露醇呈白色粉末状附在海带表面,不要将此粉末当作已霉变的劣质海带。另外,海带经加工捆绑后应选择无泥沙杂质,整洁干净无霉变,且手感不粘者为佳。

  • 春节怎样注意饮食安全?

    一、家庭主妇要严把采购关,以免把不合格食品买回家。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仔细检查食品外包装上的品名、配料表、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内容;购买经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并经检验合格的猪肉;不买不新鲜的家禽和海产品。   二、储存食品应按标志上的方法,并在保质期内食用。   三、家庭加工食品应防止生熟的食品交叉污染,刀、砧板、碗、筷、盆等工具容器要定期消毒;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特别是肉、鱼、四季豆和豆浆等食品;冰箱内保存的熟食、剩饭菜在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生食的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   四、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倡导分餐制。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五、饮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少食高蛋白、高脂肪的荤菜,增加清新爽口的素菜,不要忽视主食。不暴饮暴食。   六、饮酒要有节制,可能的话最好不饮酒,谨防酒精性肝病。   七、多吃新鲜的水果,多喝水,少喝饮料。

  • 每日三餐所吃的食物,您感觉全是安全食品吗?

    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要吃少。 早晨的第一餐是营养摄取最关键的一餐。早上最好吃一些营养丰富的东西,营养健康的早餐要有足够的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和蛋白质,包括粗粮谷物,蔬菜水果及蛋奶制品或豆制品。燕麦是谷物中膳食纤维和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并且含有独特的水溶性膳食纤维的粗粮谷物,它能像海绵一样吸收胆固醇并将其排出体外,减少胆固醇在大、小肠被吸收的机会,从而帮助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含量,减少心脏病的罹患几率。 午餐要荤素搭配好,尽量吃饱,为了营养均衡,应经常变换菜色,但是不宜吃太油腻的食物,以免影响下午的工作。午餐是一天中重要的一顿饭,最好多吃一些含有微量营养素的食物,像谷类主食、动物肝脏、豆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等。要注意食物的多样性,注意荤素搭配。蔬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质,能改善人体对营养的均衡摄取,与服用其他营养补品相比既经济、又方便,且可以使人体对营养的摄取更均衡。很多蔬菜具有排毒解毒的功效,是帮助人体排毒解毒的佳品。 晚餐可根据自己的喜好,以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为主,而蛋白质、脂肪类吃得越少越好。晚上活动量小,不好消化,注意晚饭的质量,且讲究营养是对的,但如果只注意口味,不懂得搭配,会造成偏食、厌食等症状。晚饭要吃八成饱,这样有利于消化和吸收,应多注意摄取膳食纤维,少吃脂类,有助于消化,利于排便。

  • 食品安全最近看到有电视台专家说;干酵母含有太多的铅.会影响健康.我可是常用干酵母发馒头.市场里卖的馒头很多也是用酵母发的.是否安全呢?

    很奇怪也很纳闷,干酵母为什么会含太多铅? 酵母生产本身没有铅作为原料,不应该含铅的; 假如有含铅这种可能性,我猜测也应该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铅,若是这样的话,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完全可以避免含有太多的铅; 这就好办了,别贪便宜,买正规品牌的酵母,肯定是安全的

  • 如何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急急急急!哪位能告诉我如何制定个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我们单位现在着急用!告诉我的谢谢了!或者给个样本都行!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 二、目的 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我州突发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本着抢险先救人的原则,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高效及时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果断科学排险,消除事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 四、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件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五、处置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州政府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及时果断、依靠科学。食品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湘西州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重大隐患防范。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州处置指挥部)在州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州处置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州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商务局、州经委、州农业局、州建设局、州酒管局、州畜牧水产局、州粮食局、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广电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州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向精华同志兼任,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等工作机构。 二、州处置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向州委、州政府报告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州委、州政府的指示和命令; (二)收集、掌握事故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三)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及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它措施; (四)负责指挥调度警力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五)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特定区域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三、州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协助指挥部统一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二)紧急调用各类物资、急救药品、设备、人员,指定相关场所; (三)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检查督办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五)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 (六)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州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七)完成州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事故处置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州卫生局、州公安局、州经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农业局、州监察局、州安监局等部门的领导参加。主要任务是负责传达州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事故调查组: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牵头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据有关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 (三)医疗救护组:由州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决定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并做好事件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由州财政局负责划拔专款,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项物资经费,州经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方案,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急救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 (五)善后处理组: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家属安抚工作。 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州处置指挥部负责协调好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第三部分 预警与监测 一、预警分类 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并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予以标志。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指一次事故造成超过100人以上150人以下中毒或身体伤害,但无人员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50人以上200人以下中毒或身体伤害,或者学校、地区性食物中毒,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指一次事故造成3-5人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达2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指一次事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0人以上,或者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监测 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按各自职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收集、掌握事故前后的有关动态信息。具体分工为:州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动植物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州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酒类、畜禽、调味品流通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州卫生局负责食品、餐饮领域的卫生检测与监督;州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州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依法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州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事件的查处工作。 三、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及时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8232707)或州政府(8223008、8222011)报告。州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重大以上等级的事故,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应立即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州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了解、核实事故情况,部署救援力量。综合协调组应就现场处置情况不间断地向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和州政府报告,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情况报告,向州政府报告。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第四部分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州政府迅速启动本预案,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对事故现场严密保护,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并迅速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红、橙、黄、蓝四级预警级别,进行救援处置。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处置程序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州政府领导下,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向州政府报告。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处置程序 州政府负责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州政府迅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和救援装备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州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分别向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处置完毕后,州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分别向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写出报告。 三、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Ⅰ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州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立即向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第五部分 后期处置和新闻通报 一、善后处置 由州政府牵头,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 二、社会救助与保险理赔 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州政府和州红十字会接受,并按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州处置指挥部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作好参保人员的理赔工作。 三、情况通报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州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按规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可能原因及处置情况向州处置指挥部报告,并将州处置指挥部的指令迅速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报送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及相关部门。 五、新闻通报 事故调查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核实后,应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经州处置指挥部审核同意后,由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参与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救援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并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二、救援力量保障 参见即将出台的《湘西自治州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预案》相关内容。 三、救援装备及物资 参与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应储备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四、救援资金保障 州政府建立救援专项基金,保障救援工作必需的资金。 五、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和《湘西自治州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对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一)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并迟报、漏报、瞒报的; (二)拒不执行事故处置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救援工作的。 第七部分 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安全宣传 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和宣传州食品安全事故的报警电话(8232707),使广大市民知晓。 二、预案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负责人、参与应急救援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救援人员进行预案的业务培训,适时开展演练,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懂得在发生不同等级的事故后,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 三、演习与更新 州应急处置指挥部每年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演习。每次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州政府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并修订完善。 第八部分 附 则 一、预案管理 各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和负有应急保障任务的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担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任务,组织制定相应预案的保障计划。 二、奖励与责任 参照相关规定,表彰、奖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功人员,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食品安全想请教一下有关专家,矿泉水瓶和各种饮料瓶说是不可以重复使用,那我们喝完以后是装山泉水和直饮水都不行了吗?

    不能重复使用主要针对将回收的PET瓶之类再生利用制成非食品级的容器,不能作为食品级的容器。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属于工学还是医学

    毕业后授予学位工学学士或理学学士,应该属于工学

  • 快餐巨头麦当劳身陷食品安全风波是真的吗?看到新闻说,麦当劳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问快餐巨头麦当劳身陷食品安全风波是真的吗?

    一半一半吧,无风不起浪 就算是竞争对手的阴谋 洋快餐,还是少吃好 支持国内餐饮事业啊 或者自己在家做

  • 水灾地区食品安全问题湖南水灾大省,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2010年"福州鱼丸前三强"评选活动欢迎参与2010年速冻食品行业"福州鱼丸前三强"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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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食品安全吃混沌里有食品袋咋办

    扔了呗?能咋办?现在要想食品安全?就自己做?外面怎么都不会安全的??为了利益?商家会以好冲次??比如某品牌的饺子?猪肉大葱??羊肉大葱??猪肉芥菜的?都10块钱一袋??自己算一下??猪肉多少钱?羊肉多少钱?蔬菜多少钱?还有面油盐酱醋??包装袋??人工?电费啥的???10块钱能有个屁安全

  • 如何做到均衡膳食和注意饮食安全?如何做到均衡膳食和注意饮食安全?

    1.要保证体内蛋白质的摄入,我们体内能量的提供主要依靠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物三大物质。其中,蛋白质占有的比例是相当大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含有蛋白质的食物主要包括植物蛋白和动物蛋白,植物蛋白包括大豆等食物,动物蛋白主要包括鸡肉,鱼,猪瘦肉,牛肉等食物。其中,植物蛋白是优质蛋白,有益于我们的身体健康。  2.要保证体内适量脂肪的摄入,我们人体摄入脂肪类的物质不要过多,因为摄入过多的脂肪,脂肪如果被我们人体利用不了,会在我们的血管中沉积,引起动脉粥样硬化,影响我们身体的血液供应,长期下去,会导致心肌缺血性疾病的发生。如果,我们身体完全不摄入脂肪类的物质,会影响我们体内维生素A,D,E,K的吸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肥肉就是属于脂肪类的物质。  3.要保证我们的体内每天摄入足量的维生素A,因为维生素A可以促使我们眼睛视网膜中的视杆细胞中视紫红质的形成,对防治我们的夜盲症很有好处,另外,维生素A类食物还可保持我们身体皮肤的完整性,对防止皮肤皲裂,脱屑等都很有好处。维生素A主要存在于青椒,猕猴桃,鱼肝油,胡萝卜,猪肝等食物中。  4.要保证我们体内每天摄入足够量的维生素B,B族维生素在我们的身体中也是不可缺少的,维生素B可以参与我们体内的代谢,在我们的身体内,维生素B1通常做为辅酶参与肝脏的解毒功能。维生素B2在我们体内的作用也很重要,如果我们人体缺乏维生素B2后,会造成我们人体患上口腔溃疡,口角炎,唇炎,舌炎等口腔的炎症,维生素B2主要存在大豆类食物中,如黄豆极其制品(豆腐,黄豆芽,豆皮等)。  5.要保证我们体内每天摄入做够量的维生素C,维生素C在我们体内也是不可缺少的,维生素C可以保持我们体内血管的致密度,减少血管的脆性,防治过敏性疾病的发生和血管出血现象的发生,我们在每天的饮食中保证足量的维生素C的供应对我们的皮肤也非常有好处,能让我们的皮肤光滑,润泽。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包括苹果,草莓,黄瓜,葡萄等食物。  6.还要多晒太阳,因为多晒太阳可以促进我们体内的钙质的吸收,减少佝偻病和骨质疏松等疾病的发生。  7.在日常生活中的饮食要适量,不管哪一种营养成分都不能摄入过少,因为摄入过少满足不了人体的需要,也不能摄入过多,如果摄入过多,超过人体的需要,也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影响。我们要保证均衡的营养,以保证我们人体的健康。

  • 《食品安全法》是何时通过?《食品安全法》是何时通过、何时实施的?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 日起施行。

  •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食品安 全法》的适用范围是:(1) 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 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2)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 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 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4)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5)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 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 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 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 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有哪些?国务院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有哪些?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 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 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和工商行政管理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 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餐饮服务活动、食品流 通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 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 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 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 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 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 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 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 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3)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 他有关资料;(4)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 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 工具、设备;(5) 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 品进行监督管理。

  • 谁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谁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任何个 人或者组织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 全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还应符合哪些要求?食品生产经营除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还应符合哪些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 要求:(1)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 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 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 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 的设备或者设施;(3)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 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 加工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 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 保持清洁;(6)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 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 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7)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8)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 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 清洁的售货工具;(9)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10)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 无害;(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 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 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 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 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 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4)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 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6)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 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7)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食品;(8)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9)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 的食品;(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如何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如何建立?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 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 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 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怎样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怎样进行?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 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 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 安排有食品安全法所列疾病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怎么罚?安排有食品安全法所列疾病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怎么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安 排患有《食品安全法》所列疾病人员从事接触直接 人口食品工作的,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 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应怎样管理?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应怎样管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 安全管理,适用《食品安全法》;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 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 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 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举报应如何处理?县级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接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如何处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条和第八十条规 定,消费者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乳品安全 国家标准的行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乳品安 全国家标准的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 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 处理的部门处理。

  •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怎么办?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怎么办?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 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 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 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 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 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 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 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 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 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 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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